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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初二的我的作文集锦9篇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1.8W 次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初二的我的作文集锦9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你是一匹狼,却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受到所有狼的顶礼膜拜。而我同是一匹狼,却臣服于你的脚下。我不甘心,你的威严不会消磨我的野心,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败在我的脚下。

凛冽的寒风,吹动着枯黄的野草,稀疏的小树摇动着它纤细的腰肢。你高傲的站在我的对面,身上棕灰色的毛顺着风侵倒在一边,四面围满了狼群,不时发出了惊天的吼叫。要知道,今天我要向你挑战!

我注视着你,抖落身上的尘埃,我知道此时的我以快守不住漫长的等待,而你一副王者风范,犀利的眼神仿佛要把我看穿。我终究按耐不住打赢你后的喜悦。如一阵旋风向你奔来,你摆下了阵势露出獠牙。哼!终于要开始了吗!

狼王毕竟是狼王,几回合的恶战我已负伤累累,背上的伤口被风吹得刺痛,一团艳红让我身下的枯草变成了嗜血的魔鬼,我大喘着粗气,死死的盯着你的右腿。不能等,你的体力也已大损,若让你休息,死便是我最后的余地。

我强忍着疼痛,再次向你扑去。不过,这次我有十足的把握。“呜”凄惨的叫声划过天际,惊得几只寒鸦扑凌凌的飞起,你痛苦地缩卷在我的面前,右腿上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泛着刺眼的血花,上次的成功铸就了这次的失败,你挣扎着想要站起,最终重重的倒下,而你右腿的伤会让你永远不能站立。“呜”我张着满是鲜血的嘴,发出胜利的一吼,而嘴角还遗留着你的体温。

我便是新一代的狼王,是新一代的霸主。我尽情的享受着胜利后的果实。而你,成王败寇,滚出草原。

我站在高高的石头上,冷漠的看着你一瘸一拐远去的背影。风依旧在吹。身边的老臣苦苦哀求,让你留下。是什么让他们敢为你求情而违背我这新主的命令!我大吼一声,转身离去。

渐渐的,我独占所有权利,唯我独尊使我倍感自豪,而他们,那些庸俗的老臣,尽说些无稽之谈。老一辈的思想根本不需要考虑,那些话实在老套至极。

我一意孤行,与人类交友,这只是因为我急于表现我的与众不同,和我的胆量过人。

又是一个有风的夜晚,我仰望夜空,呆望月亮。远方的星星点火,向我逼近。我猛地站起,近了,近了,哦!是我的人类的朋友,但是他们阴阴的面孔,让我倍感紧迫。不好!我转身欲跑却摆脱不了。

呵!我乃一代狼王,却落得这样下场,“呜”我停下仰天悲鸣,心中万般苦楚。但是依旧高傲的伫立。

突然,一个跛子身影闯进了我的视线。我心先是一惊继而大喜——是你。但是你的嘲讽,使我深感不安。步步后退。

已是多年,我始终忘不了你飞身奔来的情景。为什么你要救我。

我站在高高的石头上,任风吹乱我的鬃毛。若不是我,结局或许更加美丽。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梅梓砚同学的笑声是爽朗的,是会心的笑,是憨厚的笑,饱含着十二岁女孩的青涩与纯洁。

梅梓砚同学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是我十分敬佩的同学之一。她的话语很简洁,雷厉风行,是她做事的原则;学无止境,是她钻研的高标。

我认为“眼睛乃心灵的窗户”是尤为正确的,梅梓砚同学的双眼澄清,显得水灵灵的,眼中射出尖锐而敏捷的目光。

英语的一次听写,有许多人不过关。

不过关的人是要最后一节课时留下来由英语课代表帮助“重听”的。第三节下课铃响后,该去微机室的同学都走了,只有需要“重听”的人在教室里,乱哄哄的,静不下来,谁也不知道三位英语课代表去哪儿了。大家焦急地等待。

五分钟后,没有人来。

预备铃响了,没有人来。

上课五分钟了,还是没有来。

七分钟后,“砰砰”一阵沉闷的敲门声,是梅梓砚同学来了!

大家不禁连连抱怨,不解者皆有。梅梓砚同学却上气不接下气,只顾喘着,不能说话。

平静下来后,她急忙喊道:“对不起,对不起,另外两个英语课代表有其他任务,我不好意思叫她们增加工作量,我就过来了。”尽管还有不理解的声音,她却不顶嘴,不反驳,任劳任怨,直到帮助最后一位同学完成重新听写的任务。

那天下课,大家都放学了,看着她默默地拖着疲乏的步子独自回家的背影,不禁对她有了一些钦佩,又有几番思索。

回归学习上,梅梓砚的性格内敛全无,甚至是迥乎不同,走向炙热的另一面了。在众多学科中,她热爱政治、英语,尤其是英语为甚。虽然在数学方面不是特别感兴趣,但从小种下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天然自带的学习能力,数学成绩依旧十分优秀,这是我极为羡慕的,羡慕之余,很是自责。

偶然翻开她的英语书,上面的笔记工整而细密,英文书写也是端庄大方,字母写得圆润秀气。与她的笔记一样,她的试卷也同样这样好看。她在英语学习的细节上研读得很仔细,我也常看到她在英语老师面前提问题,那叫一个“刨根问底”。我要学习这样认真又细致地做学问的态度,无论对哪一门学科,都可以攻无不克吧。

梅梓砚同学,学习认真,工作负责,两者协调得很好,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向梅梓砚学习!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世间万物,最重不过母爱。人说:儿不嫌母丑,即便你承受不起,捉摸不透,也不该肆意亵渎。

那是爸爸要外出打工,由于放心不下我们娘俩,就把我们一起带了去,在那儿,妈妈就用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接我放学,起初,看见别的同学都有自己崭新的车子,我竟抱怨了起来,现在想起来,不禁羞红了脸,真是惭愧不已。

后来,我的班主任看出了我的心思,把我找到办公室,语重心长的说:“我看你在学校也是个乖巧,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可你也应该明白:你的妈妈为你付出了多少心血,她每天要忙里忙外的,还要接你放学,她已经够累的,你多少也应该体谅她一下呀!”虽然我最喜欢的班主任都这么说了,可我还是有些赌气。……

那是一个秋天,秋雨连绵的秋天,让人不禁感觉阵阵凉意袭来。一天早上,由于自行车坏了,我只好一个人走着去上学了。这天气真是时好时坏,刚出门时,虽说没有太阳,但还是晴朗的。可出人意料的是,天公不作美,在半路上,一场倾盆大雨直泻而下,顿时,我被淋成了“落汤鸡”,到了学校,我冷得直打哆嗦。

不一会儿,班主任亲切的说:“你的妈妈正在校园门口等你呢!”还没等班主任把话说完,我立马便跑到大门口。这时,只见妈妈举着一把雨伞,但全身几乎湿透,唯独妈妈的怀里还紧紧抱着一个黑色塑料袋。妈妈和蔼可亲的说:“孩子,快穿上吧!不然会着凉的!”“妈妈你真好!”我热泪盈眶,情不自禁的扑进了妈妈的怀里,瞬间,我感受到温暖与幸福。“时候不早了,你快回去上课吧!”妈妈把袋子塞给我,转身走了。

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心里涌起一阵酸涩,妈妈的背影如此的高大。母爱,是天使般的呵护,温暖我们的心田;母爱是晶莹透亮的露珠,滋润我们的身心。母爱是最伟大。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读书可能熏陶我的情操、增添我的常识、宽阔我的视线。共时也是我一大喜好,卧在悄悄的房子面,读着大家感兴致的书,实是一种享蒙。假使能够充足消化书内知识,这你所渡过的时光就没有红功,没有完整懂得也没有关系,带着答题去求教老师或同窗,也是跟他们的一种分享,在欢啼中就可以探讨出成果,何乐而不为?

昨天,我翻开书,瞅到了一个令我非常感兴趣的题纲《难忘的童年生活》。实在这样的标题并不新颖,但对于我来说,却异常有同感。这标书中道述了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回想他的妈妈陪同他度过一段难忘的时间。在他很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妈妈安慰他,为他削苹果、晃积木、讲故事……妈要去上班时,他撒娇地拉着妈妈不让走。妈妈抱讫他,亲了亲他,即上班去了。这时,可怜的小孩子以为妈妈不爱好他了,但想起从前妈妈对她的恶,深信妈妈是爱他的,只是农作忙罢了。合法他做着这样的思维奋斗时,门开了,妈妈归来了,用亲切的声音说:“妈妈回来了!”孩子听到后,高兴地跳了伏来,妈妈又伴他玩捉迷躲。过后虽然生着病,但仍是很快活。

文中小息者的童年十分哀苦,每应他听到他人鸣妈妈泪水就会夺眶而没。他的妈妈在一次放工的途中出了车祸,失去了可贵的性命,小孩子失往了妈妈,当前无论小孩子生怎么沉的病,妈妈也不会在身边照瞅了。该本人碰到挫折时,不妈妈疏切的抚慰声,没有添油饱劲儿声。爸爸日昼夜夜只替他的衣食住言而操劳,也瞻不得照望他,他只能单独一集体承当着酸甜甜辣。他的童年这样苦楚,而我却无比幸福,取他比拟,几乎是天地之别。在我平凡的发热感冒时妈妈就会在我身边无所不至地照料尔。在我不启口时,有妈妈亲热的话语激励我。使我有信念去点对挫折,战胜挫折,让我成为一个胜利的己。

但有时我却烦妈妈的“唠叨”、“责骂”,真是对不起。绝对于《难忘的童年生活》中的那个小孩来说我还佳,有机遇向妈妈报歉,但文中的小作者想说声“谢谢您,妈妈,你辛苦了!”皆不能真现。对于儿童来说,失去了妈妈,就即是失去了精力上的支柱。失去母爱所制成的心灵上的创伤是难以医治的。妈妈对他们来说是与幸福同在的。这件小事之所以他会历历在目是由于这样的事永遥不会再有了,连想听到妈妈叱骂的声音都不走了。

这篇文章,给我很大触动,让我从责。文中的那个小孩儿过早失去了母亲,他悲哀。我的母亲却还在为我操劳着。妈妈对我的照顾真是无微不至。她的一地很辛劳岂但为我击理所有,还要上班。

昔后我要在空余时间多学野务,还要学会换位念考,多谅解母亲。在抬假时,让妈妈吃上我作的饭菜。固然这只是我的打算,不一定能名现但我必定会绝心极力地干,让妈妈轻松一些。我要谢谢这位小作者,为我提了醒儿。我在这里也要对当初的搭档们说一声,你们的父母无比不轻易,辛辛苦苦把你们抚育成我。你应当说声“谢谢”,心存感谢。我想,这微不足讲的一点你能做到吧!但对你的父母去说,却脚够了。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在我的小学生活里,记忆中有许多鲜活面孔。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那张白皙的略带倔强的笑靥。

这张面孔的后面,隐藏着一颗调皮的心。虽然目前成绩不尽如人意,但是凭他的聪明劲,只需努力一点,就给我们班长大多数同学造成不小的学习压力。

记得刚开始接触他的时候,还是在三四年级吧!那时我是班级轮流日记小组长,因为作文慢的原因,我有点不代见。当然,我这点小心思,是不会让他知道的!他十分真诚地对待组长,我提出的要求也都不打折扣的完成。尽管每次收本子,我都没有好脸色对他,他也是很配合地在“挤牙膏”,可是就那三几百,怎么就那么难搞定呢?真是个“人材”!

每逢周日,我都要在青少年宫学习画画,班里的同学年龄相差稍大,有高年级的同学。课间,我们总是疯打取乐,有几个高年级的同学扎堆,总是指使我们做这做那!

今天,他们在我的画纸上乱图,说是给我加点颜色看看!一听这就不是好话,我想发作一下,想想他们人多,有点怵。我有脸滚烫烫的,眼睛里有些温热的液体打转。

“你们别闹!”话音落后,一个温暖的身体从后面贴近我,给我支持与力量。

“你不要管闲事,跟你没有关系!”

“我们是一组的,他是我的组长!”他面色严肃,略带生气地说。

组长!我从来没有想过组长能意味着什么?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种责任,是凝聚同学的责任;是一个纽带,帮助同学的纽带。

从那以后,再收作文的时候,我心中多了份从容。作文的困难,在他心里一定很难受,只可惜我不能帮他一起分担,但是我可以等待呀!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母亲,一个在世界上真正爱你的人,从你出生的第一天,她们也晋级为“新生妈妈”。

从你会走路,会写字,会感恩,她都陪伴着你,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你。每一个人的母亲都不一样,那我眼中的母亲呢?

从我开始记事起,她就和我爸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每次做事都要有些顾虑。中年妇女的她,一样有着自己的事业,忙资料,要考试,但回家却被我这个“开心果”逗笑,我老妈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40多岁的她,苍老的脸,皱纹悄悄爬上了眉梢,岁月已让她越来越老,可我却在慢慢长大。

那是一次晚宴,我和老爸在门口等她,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夜越来越黑,我忍不住一次又一次提醒她快些。突然,风吹过,门开了,我正对着老妈,一头大卷发披着,一身碎花长裙,加着一个小包,自然的香味飘来,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母亲这么美,我总认为母亲就像母狮子,脾气暴躁,易怒,但老妈让我怔住了,她转了一圈像个孩子,调皮的问我:“好看吗?”我一时大脑一片空白,她笑了,一排洁白的牙齿,像月亮一般弯着的眼睛。或许老妈的形象要改变了!

或许,人到了一定的年岁,追求的只是平和与淡定,待到华丽转身,从前的时光已是回不去的浪漫,真的太难了,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隶,匆匆地跟在时光背后,忘记了自己当初追求的是什么?如今得到的又是什么?一开始不相信宿命的人,日子久了,被春去秋来,花开花落的因果所感染,变得人人相信命运之说。

时间都去哪呢?还没好好感受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这首歌母亲可喜欢听了,或许说的就是她自己吧!

母亲,一路有你真好!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7

上一个星期,我到万象作文辅导班学作文,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名字叫《撒哈拉和会飞的草帽》,我可喜欢这本书了。

我记得是农历八月十六日,我和爸爸、妈妈、姐姐到姥姥家串亲戚。吃过中午饭,表哥去玩电脑,由于想看书,我没有去玩电脑。我把汽车上的钥匙拿了过来,坐在车里看起了《撒哈拉和会飞的草帽》。我一下子翻到了《奇迹国》那一集,亟不可待地看了起来。故事里面很有趣,讲述了一只长颈鹿和一只老鹰结婚了,生下了一个孩子叫“闪”,长得很奇怪。它长着一个鹿头,两个大翅膀,飞得可快了,如一阵风。故事很有意思,我越看越想看。

我喜欢这本书,发书后的第三天,我看的就只剩两集了。晚上,妈妈让我睡觉,我不想睡,还想继续看。我灵机一动说:“我要方便。”于是,拿着书到院内借着灯光看了好大一会儿。我觉得光线太暗了,就到我的屋子里,打开小灯看。看了几十分钟,为防止妈妈发现,我就在被窝里看。

我把书带到学校看,吸引了不少同学,都问我在哪儿买的,还有的同学要借我的书看。

我喜欢《撒哈拉和会飞的草帽》,它使我学到很多课外知识,而且在有趣的故事中得到了乐趣。不过,大家可不要像我一样,在光线暗的地方看,否则,就会变成“小四眼儿”。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8

我今年以经14岁了,妈妈常说我长大了,还比以前懂事了许多。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以前我总是爱生气,还一点耐心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好,就开始发脾气。大人对我好说好商量,我也不听。现在我上六年级了,长大了,就比以前好了许多。就拿那天我钓鱼说起吧,我不但把钓鱼线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还把新买的衣服给弄脏了。但是我没有生气,没有耍脾气,而是把鱼线整理好,然后在把衣服洗洗。这要是以前,我准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蠢事来!

我上六年级了,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连一个好的初中都考不上,岂不是太没脸面了吗?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说到这里,我还想起了“小萝卜头”,这是我们上三年级时学的一篇课文。他出生八个月就在监狱里生活,但他还是坚持学习,因为在监狱里能够学习写字,他已经很满足了。他没有铅笔,就用石头写字,他多么坚强啊! 我长大了,上六年级了,一定要好好学习,小萝卜头就是我最好的学习榜样!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9

如果你的花瓶只存留高贵的玫瑰花香,那你必然不懂得田野里蒲公英的美丽。

沐浴朝阳,立于草丛,独华其身。让人看一眼,便永远忘不了。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这里被称为早春园,三四月正是万物盛开的时候。只是忙起来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春天早已来临。屋前的小溪依然干涸,屋后的大山依然枯黄。那时接触智能手机、无线网络不多,吸引我的只是那片黄褐色的田野,于是经常约着三五个小伙伴,放学后后漫步在田野间,一次又一次询问着春天的消息。看不见繁华绚丽的城市,我便转身投入简约朴素的大地里去。

或许是不喜欢繁华,或许是我的生活本该如此,我极少见过美丽的玫瑰,也享受不过那份奢侈,又或者是我接受的家庭教育,比起那些繁华,我更喜欢平淡朴素。

上次和朋友去田野间漫步已过去许久。记得那次我们追逐在田野间,当所有人都不以为然的跑过时,我在那小片蒲公英前停下了脚步。参差不齐的站成一排,我不知想着什么,只觉得蒲公英也很美。后来我摘下一朵,放在嘴边,轻轻一吹,顿时迎着黄昏的夕阳四处飘散,我的思绪也随之飘远……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包括我自己。

即使那片蒲公英被调皮的羊儿当做美味咀嚼,即使那片蒲公英被勤劳的农民伯伯当做野草连根拔起,即使被人当做止鼻血的最佳药方,即使我没想到有天我离开不再回来,即使有再多的美好回忆,我都不想也不会忘记它。

因为我喜欢它随风而安的魄力,风吹到哪儿,哪儿便是它重新开始的地方,我敬佩它默默的性子,在百花争艳的时候,它只默默绽放着属于它独特的色彩。羡慕它的自由,把希望的种子随风飘过国界,一路旅行,累了便停下生根发芽开始新一轮的绽放。

那株我走时摘来放在包装盒里的蒲公英,历经岁月的洗礼,秸秆没了当年那翠绿的颜色,但依旧不失来时的气魄。当最好的朋友离开我时,那晚我哭了很久,后来看到这株蒲公英时,站在窗边,犹豫了很久后,我决定放飞它,还它自由,继续完成那被我阻挡了很久的“使命”。悠悠开口自言自语到:“秋天来了,我们像蒲公英一样随风背对着渐行渐远,不再悲伤难过,因为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怕相隔千里,都会怀有一份独特不会凋谢的记忆。”

后来我惧怕了离开的感觉,喜欢上了蒲公英一样自由的感觉,带着这份专属我的独特的记忆,在蒲公英丛中渐行渐远,我的背影变成了蒲公英,迎着黄昏的夕阳飘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