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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读书感受作文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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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感受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读书感受作文汇编7篇

读书感受作文 篇1

漫步在天马行空、重重险阻的取经路上。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的悠悠读书中,将伴我走完一生。———题记

悠悠的读书情,你将伴我走完人生的征途,给我无穷无尽的财富。悠悠的读书情,你使我懂得了很多很多。

曾几何时,我伴随着悠悠的读书声走过了闷热的夏天。伏旱天,闷热时,翻来覆去,左奔右跑。四顾廖无人,空叹热难熬。我想,到底该干些什么好呢?想着想着,我听到隔壁的邻居有一个小女孩在窗户旁边静静的读书。读书的悦耳声激起了我的兴趣。

我的心跟着静下来,唯有耳朵变得活泼起来。于是,我找到了一本适合我看的书籍,我就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了。在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的读书中,我感受到了幸福。原来幸福就这么的简单啊。

在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的读书中,感受到了幸福,受到了熏陶,想到了那些艺术大师在他们的书籍中受到了高雅的情致。在书中,我得到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坚贞不移。这些财富将伴我走完人生的征途,给我无穷无尽的财富。在我人生的征途中,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和失败的时候,不要灰心,不要丧掉信心,要坚贞不移的走下去,这样就可走到尽头,就会获得无穷无尽的财富。

悠悠的读书情,给学子们财富一生……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会了游泳,学会了寻找宝藏的方法,让我们看到了优雅的姿态,让我们在学海中获得无穷无尽的财富。在获得财富的路上,我们将越过重重的险阻才能获得坚贞不移的财富。

在读书中,我受到了陶冶的熏陶,感受到了幸福。在一片清风中我用自己朗朗的读书声带动了别人的赞赏,感受到了幸福。

在悠悠读书情中,获得了财富,走完了人生的征途,获得了无穷无尽的财富,在知识的海洋里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在得到财富的征途中,我感受到了幸福。

读书感受作文 篇2

人与文字之间,也许真有一种难解的缘。我不喜欢台湾女作家席慕容的诗,却如此惦念着她十五岁时从内心里流过的文字,就是那一篇《外婆的鞋》,初中语文课本里的文章。

第一次捧起的小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第一次读完的小说是《鲁宾逊漂流记》,第一次迷失自我的诗作是戴望舒的《雨巷》,第一次记忆深刻的小说是《倾城之恋》,第一次令我流泪的故事是《简爱》,第一本枕边书是叶兆言的散文集。

书之于我,有一种崇敬、神秘、兴奋的感觉。在雨里揣着一本刚从不诚实的老板手里买过来的盗版书,回到家我用衣袖拭去它的水珠和灰尘,端详着封面很久很久,然后慢慢翻开第一页,沉醉在它的芳香里。那一刻,我发现了不一样的我。我变成了一个喜欢幻想、不断做梦,活在自己编织的花红柳绿里的女孩,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阅读时,我看见了一个人的欢笑和哭泣,一朵花的盛开和枯萎,一片树叶的飘零和腐烂。我听到语言背后的内心情感,或厌恶或快乐或嫉妒。我从无知的世界跨越到单纯的世界,突然间豁然开朗。天阴晴、月圆缺、日升落、鹊鸣叫、雁南飞、雨滴落、花争芳、叶沉默,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触动我敏感的神经。

人与人的缘分有叫一见钟情的。我与书的缘分,也许就是那种怦然心跳的恋爱一般的感觉。有时一整个昼夜,只反复读一首诗,读累了就睡下,也没记住一个字。诗的美在它的律动,律动的美在它的感情,感情能留下的只有感觉没有痕迹。所以曾诵读过的古诗和曾品读过的散文,当再一次重温时,又是另一种陌生新奇的感觉。就像蒙娜丽莎的微笑,说不清看到画时的感觉,但是她的微笑却迷住了我。

最是躲在冬夜的被窝里,打着手电,读到凌晨三点,电没了,眼泪湿了大片。探出头来,窗外寒冷的月光,也能够照见书上的文字。真不想就这么合上还没有读完的故事,不是想知道最后的结局,而是想和书里的人物,多呆一些时间。如果是夏天,光亮会引来蚊虫的叮咬,裹起被子又会满头大汗,但仍然享受着偷闲读书的愉悦。

任何和读书有关的故事,都是那么迷人。坐在路边卖米糖的外地小伙,蹲在墙角边,手里捧着一本已经泛黄了的书,一动不动地看着文字一排排流过。阳光照在他的身体上,来往的路人走过,没有人去打扰他。当然,没有卖出多少米糖他,不知会以怎样的心情回到寄居的屋檐之下。

每当我看到读书的人不管身边的世界怎样熙熙攘攘,依然安静地沉入阅读的`愉快里,我便心生崇敬和喜欢。那不仅仅只是一具肉体,而是超脱了世俗的灵魂,是在入世中仍然淡定的高人。愿如此热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书籍不应该仅仅是博取功利的敲门砖,书籍可以净化心灵,升华精神。

也有人读了一辈子的功利的书,终究没有坚守住操守的底线;也有人读了几时年的教科书,依然不曾为浮华所动;也有人一生都没能读过一本书,但他的品格和智慧却比一部史诗还要丰富。读书的感觉里有别样的生活,心灵需要这样美丽纯净的生活。热爱读书吧,记取读书的感觉。

读书感受作文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温暖千万心灵,改变千万人生。我喜欢看书,从书中吸取养分,来丰富我的知识,提升我的智慧,磨练我的意志。

这是一本让亿万人获得幸福的心灵密码丛书,也是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它通过一个一个看似微不足道但又充满哲理的小故事,给予我们启迪和感悟。

有一篇名为“做人生的强者”的小故事,讲述的是威尔玛。鲁道夫年幼时身患重病,双腿落下残疾。但她自强不息,坚持锻炼,最终创造了200米的世界纪录。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懂得了不要被“不可能”所吓倒,只要用心,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人生就会更多彩。

还有一篇题为“脚踏实地是最好的选择”的文章,说的是任小萍在不断调动的工作岗位上,干一行爱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就。读着文章,我记下了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在无法选择工作时,至少他永远有一样可以选择:就是好好干还是得过且过。这样的选择就决定了将来的被选择。”虽然语言很朴素,但却饱含哲理,让我很受教育。

像这样的小故事小文章在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我一口气地读着,体会着,终于明白了这本书被奉为经典,畅销全球20年而不衰的奥秘所在,正像它的名字《心灵鸡汤》一样,让人生在故事里开悟,心灵于沉思中升华,在字里行间滋养着我的心田,温暖着世界!

读书感受作文 篇4

“书是我们的朋友,没有热情,但却非常忠实。”我一直相信这句话,但我却对这句话似懂非懂。

小时候我并不爱读书,看到那书里一个个枯燥无味的字我就心烦,即使动人的故事也无法打动我。

那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那里安静的出奇,一向喜欢热闹的我一点儿也不想去。我极不情愿的随妈妈在图书馆里逛来逛去,突然我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本封面是一个极其漂亮的美人鱼的书时,我被那漂亮的封面吸引了,便要求妈妈买下来。回到家,我捧起这本《格林童话》就开始看。我被书带到了另一个世界:我看到了被冻死在街头的小女孩,看到了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看到了白雪公主与王子举行盛大的婚礼……。从此我爱上了读书。

记得那次,我正在津津有味的读这《哈利波特》,这时电话响了,我跟没听见似的,没有去理会。电话铃响了好几次,却丝毫没有影响我。过了好久,爸爸回来刚进门就埋怨说:“你奶奶回来了,打电话给你让我去接她,你却没有接,让你奶奶足足等了两个小时!你这个小书迷可误了大事!”

书将我带到了知识的海洋,让我尽情遨游;书将我带到了绿色的草地,让我尽情享受绿色的芳香;书将我带到了鲜花怒放的大花园,让我嗅到那扑鼻的芳香……。书,谢谢你给予我知识,我爱你!

读书感受作文 篇5

我读了一课试一试自己去上学,这一课让我想起来里一个事情,我也想自己去上学,我要是到了二年级我就要自己去上学。我家就在广场门口,离学校很近,我想试一试自己去上学,这样就不用爸爸妈妈送我了,再说我可是小学生了啊!还用妈妈送吗?当然不呢再送了,我哥哥上六年级就自己去上学了,早饭还没吃就去上学了,我肯定觉得哥哥很累。还有四节课呢,哥哥肯定饿坏了,我那天吃的饭不多也饿坏了,我中午吃了一碗面条。饭前我还吃了一点水果,我觉得吃得很饱,就跟着妈妈去睡觉了。睡完觉我心里想,上一年级可真不容易!

读书感受作文 篇6

在我记忆的长河中,《365夜》中一个个凄美、动人的故事让小小年纪的我体会到了美与丑,善与恶,勇敢与懦弱,高尚与卑贱,它像一只小船,载着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里面尽享我的快乐。

记得还是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365夜》,那时我还不识字,只能每天坐在妈妈身边听妈妈给我讲。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但自从学习拼音后,每天听故事时,我也会自己拼上几个字,时间长了,自然认的字也更多了,我觉得,书就是个无声的老师。

等到上一年级时,通过故事书,我已认识许多同龄人不认识的字,我还经常当起了“小老师”,每当同学们做数学题不认识字时,他们就会自然的来请教我,那时的感觉,哎呀!甭提了,快乐无比!看,当老师的机会又来了。

外公来我家做客,我正在看电视,看见外公走进来,我走上前,问道:“外公,我教你认字怎样?”“好!”,外公抽着烟毫不犹豫满口答应,于是电视上出现几个字,我就教外公几个字,外公就跟着我读,不大一会儿,我就教会了外公好几十个字呢!

应该说我对国家的扫盲工作还做了不小的贡献呢!等妈妈买完菜回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还给了我高度赞扬,我心中简直比吃了蜜还香甜,那种成功的喜悦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从内心里我更爱看书了。我要认识更多的字。

大概在上一年级两三个月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见爸爸正在看报纸,还翘着二郎腿,我觉得挺神气,我也学着爸爸的样子,翘起二郎腿,看起报来,突然报纸上一个老人在长江大桥的护栏上“走钢丝”的新闻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原来是一个老人在护栏上走,旁边的人都在打110报警电话,每当警察来到时,老人就不翼而飞了,为什么呢?警方正在调查中。后来这则新闻不知被我宣传了多少遍,,每当看到听新闻的人瞪大眼睛听我讲述时,我便为自己能通过看报让别人增长见识而自豪,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对看报也有了浓厚的兴趣。

上二年级了,我们经常要看图写一些小片段,由于我看的书多,所以写片断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小菜一碟。我的片段在班上会常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朗读,听到同学们“啧啧”的赞叹,我高兴,但我不骄傲,因为我知道,功劳应该归功于书,这个默默无闻的老师。

四年级时,“神舟七号”的飞天,让我开始对神秘的宇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ufo”里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宇宙到底有多大?那宇宙的边缘又是什么样的呢?我又驾上小船,驶向书的王国,在知识的海洋尽情遨游,享受着无穷的快乐!

书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它教我知识,伴我成长,书——永远是我快乐的源泉。

读书感受作文 篇7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灵犬莱西》。这本书非常有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来讲一讲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莱西是一条很忠诚的狗。每天接近四点的时候,莱西都非常急躁,因为它要去学校接自己的小主人《乔》。但是有一天,乔的爸爸失业了,他们再也没有钱来养莱西了,所以就把莱西卖给了一个老公爵。不久,老公爵把莱西带到了苏格兰参加狗展,在苏格兰的一个平原上建了一座房子,莱西还是像平常一样,每当接近四点时莱西都会很急躁,因为它非常想念自己的小主人。有一次,海因斯带着莱西散步,莱西一下子跑了出去,经过千辛万苦它跑了四百英里,莱西再次回到了乔的身边。乔的爸爸为了不让老公爵把莱西带回去,所以就在老公爵来的时候把莱西化妆成了一只很丑的狗,老公爵认不出来了,从此乔和爸爸妈妈跟莱西生活在一起。再苦再难他们也不会再分开了。

我认为莱西太忠诚了,四百英里这么远的路程,莱西都能走过来,我们大家都要向莱西学习,做一个忠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