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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逻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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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金刚经》,不但有其清晰的主题,并且其逻辑结构也很严谨,层次分明,一目了然。这无不说明佛陀说法度生的权巧方便、化导有方;译人的翻译水准之高超,义理组织之周详,于此可见其一斑矣。

据说古印度的逻辑学就是人们常常所说的“五明”中的因明学,所谓的“宗、因、喻”三。 “宗”就是指所立的论题; “因”就是为了说明“宗”之所成立的缘由; “喻”就是用浅显易懂的比喻、事例说明“因”所阐述的道理。即就是先“标宗”,立论题,次“述因”,摆事实、讲道理,后“举喻”,举例子、打比喻,以做进一步的浅近说明,以达到预期的功效。也是“宗——因——喻”这样一个循环的过程。佛陀当年说法也采用这种因明逻辑,也就是说以“宗、因、喻”的形式进行阐述、论证佛法的真理。

作为逻辑学的一种,因明又与内明有所不同,内明是指佛教的内典因明学。而因明的宗又与佛典的宗有着根本不同的内涵,因为佛典的宗是整个佛法的核心部分,也是佛陀说法的宗旨所在。如小乘佛典的宗旨是以明“人空”为主,大乘佛法的宗旨是以明“法空”为主。一般的经只有一个宗,如《佛说阿弥陀经》以信愿行为宗, 《金刚经》以发菩提心为宗等。因明的宗是论辩者自身所要阐明的观点,像这样的宗,一部佛经可以有很多个。在因明学中,宗、因、喻三是同等的重要,若无因,宗则难以成立;若无宗,因则无所归;若无喻,则难以说明因之正确,宗之成立。所以,标宗、述因、举喻三者是同等的重要,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

佛陀在《金刚经》中,为了开启人们的菩提心,发扬菩萨的入世度人精神。围绕须菩提的三问,首先阐述欲发无上菩提心者须先“降伏其心”的必然性,次则说明菩萨广行六度时应“无住生心”的不可或缺性,后则详述诸佛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的“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深奥道理。这是告示人们,由因趣果的一条层进式的渐次修行道路,也是佛陀说法遵循因明逻辑规则的明证,使抽象难懂的道理显得有条理化,也易于人们理解接受。

在《金刚经》里,佛陀为了论证“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重要性,大概分了三步进行论述。因为此句是全部经文的节骨眼,是发无上菩提心的菩萨远离“四相”的具体落实,是菩萨“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必由之路。佛陀有次第地先开示人们,要远离四相树立佛法正确知见。如经云: “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 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接着又示其“住心”之方,令其付诸于实践。如经云“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最后佛陀又结示受持、读诵、演说、流布此经的种种福德,胜于“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的福德。而流布此经的最佳方式在于“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陀这种由“观念——行为——观念——行为”,互为里表,层层深入的,像“庖丁“解牛”似的论证方式,是有很强的逻辑征服力的。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正确性,启发人们的深信心,破除人们的疑惑,不惜唇舌地花费了大量时间宣说了种种菩萨所应行的理论根据。就如在正宗分中,佛陀接二连三地问了三十个“于意云何”,分别就十方世界、如来色相、五眼六通、小乘四果、授记有无、布施忍辱、来去有无、诸相非相、菩提无法、净土度生、说法有无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激烈精彩的论述。终于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的角度出发,彻底打破了“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的僵局;以“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无相行施精神,唱出了“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的寒梅考验,证明了“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的千古铁案。

作为因明的逻辑学,不是完全专注于空谈理论,而在于举例及喻说,以期达到人人心悦诚服的真实可信才行。为了说理的透彻,特别是为了能取信于人们, 《金刚经》中就列举了许多的事例,并以恰如其分的比喻作了说明。如在阐述“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时,以佛陀自己的往昔修因事例作了有力明证,文云: “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在阐述得诸佛授记无法可得的道理时,又以自己当年得记为例说明,经云“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所有这些都是很好的例证说明。

为了发扬“无住行施”的菩萨道精神,可谓是佛陀苦口婆心,以“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的身份,告慰须菩提说: “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又恐众生难以彻底深信奉行,则以种种譬喻说明了住与不住的利害关系,如文云:“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经中像这样的比喻是很多的,举不胜举,不再列举说明。

综观《金刚经》经文:主要是以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貌三菩提心为宗,展开了探讨,以种种譬喻、因缘、本生等故事为证据,说明“离相伏心”、 “无住生心”的般若妙用,此经除了“发菩提心”这个大宗外,还有几个小宗,也都采用了同样的说理方法。如“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等。当然这些小宗也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关联的,都是围绕“发菩提心”这个宗趣而服务的,相互间的归趣是统一的。

总之, 《金刚经》体现出了因明逻辑学的宗、因、喻的特色,再加上优美的语言文字,具有很高文学价值的。从宗而因,由因而宗,因宗一致的逻辑推理来说,可谓是达到了恰到好处的境界。而其中的“喻”说体现出了佛陀说法普被三根的悲心,也为经文增添了色彩,处处显示了经文组织结构的严谨,读后回味无穷。

拓展阅读:金刚经40句经典语录

1.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2.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3.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4.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5.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6.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7.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8.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9.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10.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11.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12.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13.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14.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15.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16.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17.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18.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19.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20.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21.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22.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23.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24.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25.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26.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27.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28.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29.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

30.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31.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32.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33.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34.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35.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

36.所作福德,不应贪着。

37.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38.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39.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40.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