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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伴我成长征文800字(最新)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1.31W 次

 第一篇:

法律好比一艘大海上的船,在船上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个闷热无比的夏天,当时我还只有九岁,上三年级,可那天发生的那件事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还心有余悸,想忘记都很难。

早上7:20分,妈妈像往常一样开车带我去王昕老师家学习钢笔字。空气中没有一丝风,妈妈就把车窗摇下半截,顺手把包放到了副驾驶上,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车后排。

车子徐徐地开到二号街拐弯处,这时前面有三名男子,大约有三十岁左右,正面向我们走来,。妈妈使劲的按喇叭,可是他们没有一点儿避开的意思。眼看就要撞上了,突然中间的一名男子蹲了下来,妈妈急忙踩刹车停了下来,以为碰到了。谁知一看,原来假装在系鞋带。而另一名男子来到了妈妈的窗户边,对着妈妈指了指自己的腿,妈妈以为撞到了那个人的腿,于是把窗玻璃拉到了底线,对着那人说:“不好意思,有撞到了吗?”而那个人却一言不发的,只是又指了指自己的腿。

妈妈突然觉得眼前有个黑影一闪,就警觉的把目光瞄到了副驾驶上。啊!糟糕,包不见了!再抬头一看,却被眼前的一慕惊呆了:刚刚三名男子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而此时还懵懂无知的我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半天才恍过神来跳下车,一边往街后面跑去寻找,一边大喊:“有贼啊,有人抢包啦!”而此时妈妈也下了车,立即引来了很多好心人:“哪里有贼,哪里有贼?”妈妈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大概讲了一遍,那几个好心人迅速往街后面去寻找可疑人物。可那几个坏蛋早已跑得无影无踪,而那时九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为自己犯下的种种罪行终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加强对青少年教育是一门必修课。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第二篇: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