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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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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是拟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到底哪五禁恩?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

广州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规定

  广州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规定

1 创设“五禁”规定

条例草案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停放管理、客货营运等方面设定了限制措施。

“禁售”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电动自行车,市内禁止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摩托车。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人力三轮车。

“禁油”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和悬挂外地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禁止上路的车辆供油,市内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

“禁行”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禁止上道路行驶,在可以通行的道路上依照规则行驶。

“禁停”

在广州禁止非机动车或者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禁止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

“禁营运”

禁止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

2 对残疾人车作全面规定

条例草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设专章进行规定,设立了统一车型制度和一人一车制度,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购、登记、行驶、年检、报废、停放、牌证使用作出全面的具体规定。

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中有关型号编制方法,规定统一车型制度即等于规定了使用特定企业的特定产品。此外残联是人民团体,直接规定由其发售不妥。为此,修改意见稿中删去统一车型和直接发售制度,改为规定技术标准和依法组织有关销售机构发售。

3 快递可骑专用电动三轮车

如果全面禁行“电动车”,影响最大的人群莫过于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快递哥了。不过按照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服务。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规定区域范围、规定行驶线路、规定上路时间、统一车身标识、安装GPS等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手段,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换言之,快递哥可以使用电动车配送快递,但是要用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并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下使用。

4 搭客处罚2000元至1万元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最高仅可处以5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法成本过低,处罚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针对非机动车执法,现有的法律法规赋予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手段较为单一,主要是扣留非机动车,但其适用条件又十分严格,仅限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

为此,条例草案提出采取信用管理手段。当中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将从事非法拼改装、非法销售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货运等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处罚信息纳入广州市有关信用信息系统”。

同时还提出加重处罚力度。当中规定,“对利用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者货运活动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具有多次非法营运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没收非法营运的车辆”。

5 进一步明确“禁摩”范围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摩托车禁止行驶路段,除广州大学城禁止摩托车行驶外,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也将禁止摩托车通行。

大学城要禁摩,摩托佬不以为然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摩托车禁止行驶路段,其中特别列明了广州大学城以及各区禁止的路段。

广州市于2007年1月1日起明确全面禁摩,但昨日记者走访广州大学城发现,摩托车还是随处可见,特别是在地铁口附近,更是成为了接驳交通的主要工具。

记者在大学城南、北地铁站看到,几个地铁口外均有摩托车司机在等客。记者发现,有不少等不及公交车到来的学生,选择了乘坐摩托车。

针对大学城禁止摩托车一事,现场摩的司机们有些不以为然。更有司机表示,如果遇到执法就躲一躲,“警察也不可能24小时盯着”。

可以用电动车,快递哥依然发愁

条例草案中规定,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配送快递,并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下使用。对此,记者昨日走访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到,他们对这个规定依然感到发愁。

“规定用车时间、范围,这个很难落实啊。”快递员潘先生告诉记者,快递行业因其自身经营和客户需求的特殊性,没有固定的收件和派件时间,“一般接到收件电话2个小时内要到达客户家里拿件,如果我们不去,客户会投诉的。”同样,如果派件延迟,公司同样会收到投诉电话,“所以这个很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

中通快递一名快递员王先生则称,政府制定用车标准是好事,但希望能尽可能多听取各方的意见,最终出台一个全面的执行标准,“不单是具体工作上,包括改装车辆,安装新设备这些,费用如何处理,如果都是我们自己出,那经营成本太大了。”

禁油引发矛盾,加油工左右为难

针对条例草案的“禁油”规定,昨日记者暗访海珠区的多个加油站,当被问到能否为摩托车加油时,加油站均说“不能”。在广州大道南敦和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的确会有摩托车来要求加油,上级要求不给加,但有些车主不理解,骂人是经常的事。”

一名油站工作人员表示,广州市打击“五类车”的力度逐渐加大,但因摩托车加不到油,加油站成了夹心层,此前媒体报道摩托车主打砸加油站及员工的事件也偶有发生,“摩托车主软磨硬泡要加油,加油站左右为难受气,如此两难境地,如何处理?这同样是个问题。”

 建言

禁和疏要结合 配套措施要跟上

“确定禁行措施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市民出行的便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周济光认为,要真正解决目前社会上交通出行难题,禁和疏要相结合。

他认为,针对法规颁布可能带来的问题,下一步,市政府应该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比如,条例中为了方便市民出行也相应设置了“便民服务车”的规定,但目前“站牌标识不清、运行时间没有保障、羊城通用不了”等问题还没有解决。周济光建议应该由市交管部门统筹管理,把便民服务车纳入公交管理体系,统一站点标识,统一使用羊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