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文书 > 规章制度范本 > 规定 > 关于加拿大就业规定须知

关于加拿大就业规定须知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2.48W 次

工作时间及超时工作

关于加拿大就业规定须知

加拿大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每周应有一天休息。如果你超时工作,必须获得补偿。经理级人员则不受工作时间及超时规定之限。

休息时间

雇员每连续工作五小时后,最少必须有半小时的进食时间。

工资发放

加拿大的雇员最少必须每半个月获发一次工资,发薪日不得迟于该段时间之后八天。发薪期限不得超过十六日。薪金扣除拿到工资的支票时,发现被扣去之数可能叫你惊讶(你的工资与真正拿回家之数有差异),工资扣除严格执行且多属强制性,项目有入息税、加拿大退休金Canada Pension Plan、就业保险金Employment Insurance等。此外还可能有工会费、医疗保险。

就业保险

加拿大人如果因为失业、患病或生孩子或领养孩子而不能工作时,都可以透过全国性的就业保险计划National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EI而获得临时收入。从法定薪金中扣除的'供款是强制性的。通常只有自雇人士不能享有这种收入。

加拿大退休计划

多数加拿大人均须在收入中扣除加拿大退休金供款。全国除魁省外皆实施此法,魁省有自己的计划,称作[魁北克退休计划]。 CPP是一项公共保险计划,它的好处在于使供款者退休后,或其身休长期有障碍,均可得益。供款者即使去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得益。退休金额之多少,以供款者过去赚取所得,及供款期为基础而计算,供款额以年入为本,由雇主与雇员分担。自雇者则全由自己支付。加拿大公民与永久居民得享有退休金福利,当事人必须申领,得款必须税。领取者不管在世界何地亦可得

假期及薪金

全职人士于工作一年后可获两周(十个工作天)有薪假期。经过连续工作五年后,每年可获三周有薪假期。假期不得以薪金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