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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规章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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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库房规章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库房规章制度(通用5篇)

库房规章制度1

1.库区、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2.库房和罐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

3.库房储存的原辅材料按其理化性质作用特点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4.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库房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烟火”、“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分区堆放,不得在同一区域乱堆、混放且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在保持通风、干燥的同时还要做好防涝、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可上货架,大包装可堆码,但堆高不得超过2米,垫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认。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和有效期,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

8.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干净。禁止存放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

9.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0.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领用或装卸前,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上报相关部门。

11.在领取或装卸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且在领用时认真填写和上下帐做到交接清楚明了。

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库房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上锁,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并请相关部门监督、实施。

库房规章制度3

一、储存管理:

1、所有油漆入库存放前必须进行以下标识:产品名称、类别、进类日期、有效保质期;

2、根据油漆的种类、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以防止误发误用;

3、存放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防爆排风机应必须24小时保持工作;远离火种、热源;

4、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期品质变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二、领用管理:

1、尽量减少油漆的库存积压,严格控制存量;领用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防过期失效;

2、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时,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填写《领用单》;

3、每次油漆的入库、领用应做到帐、卡、物、证相一致。

三、安全防范:

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质,掌握各油漆的物质安全特性;

2、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灭火设备;

3、电器安装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要求,内部的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符合安全要求;

4、油漆库房区域内应配备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烧的吸附性材料。

四、日常监督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化学品使用及存放情况作检查,每周在《化学品日常管理检查表》上记录使用及存放情况,如有异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2、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仓库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仓库温湿度记录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范围,温度控制在45-85%范围。

库房规章制度4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8、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产品过期、变质。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库房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第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