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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曹植七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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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曹植七步诗的两个版本。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曹植七步诗质疑,希望对你有帮助。

分析曹植七步诗

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远远超过曹植的其他著作,甚至超过了魏晋时期其他知名文人的著作。但如果从这两个版本认真分析,无论从字数、结构还是思路都有很大的差距。一个人在命悬一线的时刻怎么会作出如此反差的救命之诗?历史上有没有七步诗?如果有,这两个版本哪个是真实的?七步诗是不是真正的现场之作?

关于七步诗的最早记载是在《世说新语.上卷下.文学》:“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世说新语》是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志人小说”的代表作,为言谈、轶事的笔记体短篇小说,作者南朝临川王宋刘义庆(403—444年)。据华东师范大学魏世民教授考证,该书成书于宋元嘉九年至元嘉二十一年间(432-444),而七步诗的故事发生于魏延康元年(220年),相差220年左右。而在此之前陈寿(233—297年)的《三国志》(280年开始著)以及其他三国史料却没有相关记载。经史家考证,《三国志》可信度远远高于《世说新语》。在先史册没有记载而在后的生活言谈、轶事小说记载了这一事实,真实性欠缺。其可疑一也。

《三国志》是正史,《世说新语》为野史,一般来说,正史所记史事皆国家大事,所记之人皆为对社会有较大影响之人,而野史一般记载不为正史所重视之传闻、轶事,但野史所记之事并非完全都是传闻,许多来自民间和地方档案,同样具有较高史料价值,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史之不足。从这个角度说,正史没有记载的史事野史中加以记载,同样具有真实性。但与刘义庆同时代的裴松之在为《三国志》作注时,他一方面考证了陈寿史料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补充了许多陈寿所没有引用的史料,其中《世说新语》中的许多轶事,在他的注文中都得到证实,但唯独没有提及曹植七步诗的事情。是他们在思想上都认为曹植七步诗的史料价值太低不值得记载,还是根本就没有这么会事?如果确有其事,裴松之连“(华)歆与北海邴原、管宁俱游学,三人相善,时人号三人为一龙,歆为龙头,原为龙腹,宁为龙尾。臣松之以为邴根矩之徽猷懿望,不必有愧华公,管幼安含德高蹈,又恐弗当为尾。魏略此言,未可以定其先后也。”这样的小事都加以记载,而七步诗这样的大事却没有丝毫提及,难道仅仅是他的疏忽吗?其可疑二也。

《三国志》没有为曹植立传,可能是因为曹植与曹丕的关系问题,历史上被皇帝不看好的臣子一般来说很难进入正史,即使进入了,对其评价也很不公正。作为逆臣的曹植不能进入与其同时代的陈寿眼中专门列传很容易理解,不记载七步诗更容易理解,但作为与其相差了229年的裴松之在320805字的注中只字未提七步诗就很难理解(宋元嘉六年(公元429年)裴奉宋文帝命完成对《三国志》的注释)。作为名气高于建安七子的曹植,有如此名动天下的事件和名作,在一个正直优秀的史家面前,不可能只字未提。其可疑三也。

七步诗是在“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的情势下作出的。按理说,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也不是大庭广众之下人人可见之事,更不是可以用文件加以记载之事。这样极少人可见又没有文字记载的事情,得以进入大众视野的途径只有言传。而在场的臣子有谁敢于将皇帝所做的不光彩之事公诸于众?除非其真正想全家找死。另外,就算有知情人将事实真相传给了其后人,其后人在晋代魏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其原始性和可靠性又有多大?其可疑四也。

按照《三国演义》的说法,在曹丕逼曹植作了七步诗后,他们的母亲武宣卞皇后出面进行了干预,“帝深有惭色”而免了曹植的死罪。但曹丕并不因此放过他,除了对其加强监视外,还时时派人责难他,“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时年四十一。”假如罗贯中的这一记载是真实的,那么武宣卞皇后和曹植同是在场人,也是可以将此事传之于世的人之一。但作为待罪之身的曹植,在生命都无法保障的形势下,绝不可能将此事公之于众,除非其活得不耐烦了。就算他真正不想活了,他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将这一大作收入其著作集中,但遍观《曹子建集》及建安诸子文集,根本找不到曹植这篇大作。另外,武宣卞皇后早不干预晚不干预,恰恰在曹植一作完诗就干预,时间点上太过牵强、太过艺术化和戏剧化。再则,就算武宣卞皇后将此事传了出去,最多也就流传在宫中,即使后来流传到了社会,也就是兄弟相煎的事实而不大可能是诗本身,因为情急之下的人对生命的关注远远大于其他,武宣卞皇后在情急之下竟然将这么深奥的诗准确无误地记了下来,这完全有悖常理。再则,就算武宣卞皇后真正将这么深奥的诗给记下来并传给了身边的人,她身边的人又有几个能够理解并原封不动地传向了社会?其可疑五也。

从传世的七步诗的两个版本可以断定,其中一个最少是修改后形成的。从体例看,六句版本基本符合魏晋时期文化风格,从诗句意思和严谨度来看比较符合紧迫形势下的情急之作。四句版本无论从体例、文风、遣词、音韵等都具有唐宋风格。所以可以断定,四句版本应该是后人按照当时的诗体对六句版本的修改与深化,以更加突出诗的艺术性与鉴赏性,从而成为今天众所周知的七步诗基本版本。这一事实恰恰更加证明:后人既然可以将一首诗变成两种版本,刘仪庆为何就不能针对曹氏兄弟相煎的事实编造这么个艺术性的东西以丰富《世说新语》的故事内容,或者道听途说地将这一事实当成了真的事实而录入《世说新语》。同时,就算七步诗真是曹植在命悬一线的情形下现场逼出来的,从他对当时自己所处的境况,以及《世说新语》“应声便为诗”的记载可以判断,很有可能是他为了防范曹丕的陷害而在心理上早就作好的准备,到了这时特意装模作样地拿出来糊弄曹丕,以保全性命。世人只从表面现象上看到其聪明的一面,而忽视了其自保和作秀的一面,最后使其史册形象更放异彩。

当然,七步诗是不是曹植的真正作品,是不是在兄弟相煎的情况下形成的作品,无法证实。以上论述也只是从现有的一些疑点加以判断,不得认真。但其无论是否真实,有这么个作品存在比没有要好得多。它即丰富了我国文化宝库,更活跃了我们的文化生活。曹植还是曹植,并不能因为这首诗的真伪而影响他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只要我们以一个平常心去正确对待历史就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