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文书 > 交际礼仪书 > 邀请函 > 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暑期实习生招聘会邀请函

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暑期实习生招聘会邀请函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2.46W 次

尊敬的用人单位领导:

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暑期实习生招聘会邀请函

首先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我校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衷心希望我校毕业生能为贵单位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了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步伐,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加大他们的社会适应度,促进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用人单位选择优秀毕业生提前搭建平台,我校定于拟举办“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暑期实习生招聘会”,诚邀贵单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

2015年6月17日(星期一)9∶00—12∶00

二、洽谈会地点

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三、参会对象

各用人单位代表、南京工业大学全体2014届毕业生

四、参会企业要求

1、为签署实习协议的学生补贴购买意外保险费用或为签署实习协议的学生发放适当劳务费用;

2、为签署实习协议的非本地学生解决住宿问题;

3、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会务安排

1、会议性质:本次活动为全公益性质,所有参会所有学生凭免费入场券进场。每家参会单位可免费预订展位一个(一桌两椅)。

2、会议规模:限100家用人单位,以预订时间顺序确定参会企业,订满即止。

3、交通服务:我校于6月17日7:30~8:40安排专车在丁家桥生活区(南京市新模范马路30号)接送参会单位代表前往会场,坐满即发、逾时不候。请需要乘坐的单位请在回执中注明乘车人数。

4、住宿服务:为方便外地单位住宿,我校分别就近联系了龙华大酒店(江浦校区旁,总台电话025-58138888);浦发大酒店(江浦校区旁,总台电话025-58131999);江南大酒店(丁家桥校区旁,总台电话025-83371999)。用人单位可提前联系订房,费用自理。预定前请说明南京工业大学参会企业,酒店会提供协议价。

5、餐饮服务:我校在洽谈会当日为招聘代表免费提供饮用水。

6、报到布展:参会单位请自带海报,请于6月17日(当天)9:30前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到、布展。预订参会的单位如6月17日10:00前仍未报到,所预定的展位将被取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保留,请提前与主办方取得联系。

因参会单位较多,主办方不便安排机场及火车站接送以及订票服务,贵单位如有特别需要请提前与主办方取得联系,我们会尽量提供帮助。

六、参会办法

网络通知:

请参会单位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从南京工业大学就业办网站()上下载邀请函,详细填写《参会回执》单并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件标题为:【2013年实习招聘预订】单位名称。并请于第二天指点主办方,确认参会事宜。

传真通知:

请参会单位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传真方式申请参会,须详细填写《参会回执》,并提供经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等材料。接到您的电话、传真后我们将在最短时间内安排专人与您联系具体参会事宜。

参会单位在报名后因故不能按时到会的,请提前2天以传真方式告知主办单位,以便我们做好后续专场招聘安排。

七、咨询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就业科

地 址 : 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电 话 : 025-58139086 58139087

传 真 : 025-58139095

联系人 : 周老师 王老师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就业科

2015年6月5日

参 会 回 执

我单位参加2013年6月17日“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暑期实习招聘会”,需预订展位 个,参会工作人员 人。

现将我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信息函告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本栏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E—mail

 

传    真

 

单位情况介绍:

本次招聘信息(本栏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

序号

岗位

数量

所需专业

学历

待遇

工作地点

备注

1

 

 

 

 

 

 

 

2

 

 

 

 

 

 

 

3

 

 

 

 

 

 

 

4

 

 

 

 

 

 

 

5

 

 

 

 

 

 

 

6

 

 

 

 

 

 

 

参会人员信息(以下信息仅作联系用,不对外公开)

姓名

性别

报到时间

联系方式

 

 

 

 

 

 

 

 

乘坐学校专车:否( );是( ),共( )人乘坐。    自备车辆:无;  

其他需要:

              

(本表可复制使用)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