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语文教学 > 求学之路 > 初中教育 > 晋江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晋江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1.76W 次

初级中学简称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晋江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晋江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

1.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

晋江一中初一年面向持有青阳、梅岭街道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派位招收410名。

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年面向持有安海镇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派位招收410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按相关条件归属情况,纳入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生的招生对象:

一是父母户籍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但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是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

三是我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小学毕业生如出现同时具备参与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

(2)招生办法

电脑派位招生办法:采取学生自愿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在教育局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核,公示报名情况,并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公开进行电脑派位。符合参加电脑派位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向招生学校申请签约捆绑参加电脑派位。

(3)工作要求

①两所学校招生均不得进行文化测试,不得跨范围招生。

②两所学校招生均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电脑派位后,小学毕业生不得改变意愿选择就读其它学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或确定就读其它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应再报名参加电脑派位,避免学位浪费。

③电脑派位时,应请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有关领导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实行公开电脑派位,保证电脑派位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招生工作全过程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法纪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4)招生时间

两所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7月22日至23日,7月26日公示片区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7月30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5)招生审批

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镇(街道)编造花名册》一式3份,于8月3日连同体现电脑派位结果的资料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随后向生源镇(街道)报送《招生花名册》,领取《初招表》。

2.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平山中学招生

(1)服务区划分

实验中学服务区:迎宾路、泉安中路、莲屿街以南所划区域(包括陈村、莲屿、高霞、普照、洪宅垵、象山、梅庭、许厝、碧山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华侨中学服务区:莲屿街以北、泉安中路以西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石鼓路以南、和平路以西所划区域(包括青新、梅山、梅青、桂山、蔡厝、青华、阳光、锦青、永福里、霞行、曾井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平山中学服务区:晋宁路以东,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区域(包括岭山、竹树下、竹园、沟头、赤西、双沟、晋阳、三光天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以上区域划分如出现同一个社区因道路问题被划分为两所中学服务区,统一处理办法为:户籍人口按社区为依据统一划归一所中学,无户籍人口依房产所在地或工作地按实际划归相应中学。

(2)当学位不足时,按如下顺序招生:第一类是本地户籍学生;第二类是家长已在服务区购房并已入住的学生;第三类别是家长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学生;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当该类学位有余额时可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接收本服务区符合招生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别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小学毕业生如出现同时具备参与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平山中学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材料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市教育局将协调或当场派取到磁灶、灵源等镇(街道)预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

(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除按学生户籍安排入学外,还可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申请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祖父(母)与孙辈(外孙)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身份,申请按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祖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4)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①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②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根据我市“分类招生”原则,在户籍、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以上考生必须在《2020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中“拟就读晋江学校” 栏中明确报名学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继续实施市(镇)区购房户子女允许就读市(镇)区中学政策。在市区或镇区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各镇(街道)教委(育)办,再由各镇(街道)教委(育)办连同外镇(街道)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委(育)办。7月22日上午,双方教委(育)办在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相关表格见附件3),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应在市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负责统一报住建局认定,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招生

泉州五中桥南校区具体招生办法由池店镇初中招生领导组依据本文件精神制定,报市招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4.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1)发送《入学通知书》

其它镇(街道)初中招生办法由各镇(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依据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招生办法。各教委(育)办要按中学服务区编写《2020年晋江市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附件2),于7月31日前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需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各中学收到《花名册》后,应立即寄送加盖印章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体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并于7月31日—8月12日组织学生到校注册,保证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学位。

(2)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①原有晋江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升学。继续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街道)任选一所公办中学就读,任选范围不包括公开进行电脑派位的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等。报名时须提供市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或市见义勇为协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本镇(街道)教委(育)办办理相关手续。

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教辅读班残疾学生升学。一要建立应届毕业生《残疾学龄人口入学(随班就读)花名册》。各教委(育)办要把本届毕业生中的残疾儿童相关情况以升入校为单位汇编成册,送交拟升学中学和教育局初幼教科。二要做好三残儿童入学组织取证工作。除特殊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入学外,各中学都应该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本部分学生学业成绩不纳入市教育局对各校教学质量评价范围)。

③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7〕63号)精神,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

④优秀人才子女升学。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至第三层次优秀人才,允许其直系子女在全市公办中学中任选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若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列入民办初中政策照顾生对象,由市招办单列录取占用学校招生计划数;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四、第五层次优秀人才,按其房产或工作地隶属,允许其在我市小学毕业的直系子女参加晋江一中或养正中学(新校区)或泉州五中桥南校区初一招生的电脑派位,未中签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其他优质公办学校入学(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学校除外)。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六、第七层次人才,按其房产所在镇(街道)或工作地隶属,安排其子女到房产所在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条件较好公办学校入学(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学校除外)。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产证》申请入学。

⑤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19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申请初中入学,可任选公办中学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⑥在我市就读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

A.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

一是学生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报名时提供《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

二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报名时提供至少一年(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三是学生父(母)在我市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四是“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名,可与父(母)务工地和《居住证》所在地一致的镇(街道)户籍人口同等参加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等派位招生,或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初中校申请入学(不含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等),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学生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学校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学校入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落户镇(街道)教委(育)办申请入学,由教委(育)办按个人意愿和排名顺序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B.招生工作要求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要根据家长《居住证》所在地在《初招表》相应栏目填写升学意向,各镇(街道)初招领导组根据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和学校容量统筹安排学生到相应中学就读。

一是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学校应及时劝其返回户籍地升学报名,可不予招收入学。

二是办学容量压力特别巨大的镇(街道),当学位不足时,实行分类招生。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可由镇(街道)初招领导组报市教育局协调至邻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升学。

三是加大对民办学校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的规范管理力度,提高其教学质量,提高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吸引力。

四是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各教委(育)办要为其提供学历证明。

五是推行凭社保入学政策。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和达标高中完中校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父母未在拟入学地缴交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六是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学校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3)领取学生学籍材料

8月15日前,各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所在教委(育)办领取《初招表》,并与教委(育)办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4)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

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各教委(育)办应于8月22日前编造花名册报送镇(街道)初招领导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社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确保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5)政策预告

从2022年秋季起,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前)。

民办中学招生:网上报名

1.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中〔202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市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可在学校申请并经泉州市教育局批准扩大的范围内招生,但一般不实行泉州市范围招生。

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将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2.子江中学、季延初级中学、泉州中远学校、晋江市拔萃双语学校、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西坂外来工子弟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子江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26个班,1300人;季延初级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16个班,800人;中远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10个班,500人;晋江拔萃双语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7个班,225人;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西坂外来工子弟学校8个班,400人。

(2)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见《2020年晋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晋招考委〔2020〕3号)。

(3)招生审批:民办中学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镇(街道)编造花名册一式3份,第一批于7月15日前,第二批于7月27日前连同各招生对象的注册发票存根、《承诺书》一起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随后向生源镇(街道)报送《招生花名册》,并于7月28日前到生源镇(街道)教委(育)办领取《初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