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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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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Hun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湖南师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的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专长或兴趣,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2、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学院需结合各专业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学生需求等情况,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各专业可允许转出和转入名额、转入条件、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英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学、会计学等热门专业在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时,需结合该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培养要求及特点,对一年级学生申请转入条件设置高考总成绩以及单科成绩要求,具体科目和分数由所在学院确定,报教务处审定后公布。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有明确规定不予转专业的等);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四、职高对口、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舞蹈学等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转入此类专业。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1、各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并填写《各学院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控制名额、条件等情况汇总表》,将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各学院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设置相应条件(操作步骤:登陆系统后进入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院系计划,设置计划转入转出人数、转入条件、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并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

2、从今年开始,学生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确认的方式,学生需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网上报名(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数,首次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生在网上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将附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学院。

3、由拟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拟转入学院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打印《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表》,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转入学院通知学生参加拟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拟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各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情况汇总,填写《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将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连同学生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审批同意的名单需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学生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凡未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课程考核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5、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学院教务办报到,并将学生证交到学院教务办,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