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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小学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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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荆门小学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凭户籍证明确认)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达两年以上(学校调查属实);

同时取得荆门城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可凭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向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在荆门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对口升入公办初中)。

若对口学校有富余学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居住年限;若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富余生源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就近的其它学校入学。

二、招生原则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荆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和管理所辖中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具体负责组织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2.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通知入学,公办初中严格按照就近、对口、免试原则招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根据划片范围,荆门城区各公办小学、初中必须无条件地接收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得相互推诿,不得无故拒收,要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各民办小学、初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学生。

3.实行统一政策、公开招生原则。荆门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招生,招生过程中不得自行制定招生办法或附加招生条件。各学校必须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以及入学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大力推行网上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