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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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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福州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随迁子女父母如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辖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随迁子女也可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17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学校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1)最优先:父(母)持有志愿学校片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

(2)次优先:父(母)3月1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

(3)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录取办法:

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对于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帮助与民办学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