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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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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注意事项

1、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其个人情况、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积分落户、子女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入医)和市区范围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

2、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并负责执行过程中相关政策的解释。

3、已在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可以不凭积分升入高一年级就读。

申请积分管理的条件: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已经取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流动人口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1)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统一公布各区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2020年6月10日前在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当年各区(或片区)划定的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各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2020年6月15日前在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当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准入排名名单。2020年7月5日前公布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准入排名统筹调剂名单。

(2)2020年积分入学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在8月31日前,连续合法居住时间满一年,且在苏州市区缴纳社保,则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3)针对流动人口在市区范围内已购房,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