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文书 > 事务文书写作 > 调查报告 > 关于社会调查报告集合7篇

关于社会调查报告集合7篇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8.35K 次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会调查报告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社会调查报告集合7篇

社会调查报告 篇1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苏家园小区变样了。

首先,环境变好了。原本光秃秃的泥土上冒出了充满阳光的绿色和红色。夏天气温升高时,人们给大树和花儿们浇水,给幼小的刚长出来的小芽撑起一块块黑色的遮阳布。每当夜幕降临时,人们就悠闲地在树下乘凉。

第二,卫生变好了。每隔几天,辛勤的清洁工叔叔就会来打扫楼,有些小朋友还帮助清洁工叔叔擦楼梯的扶手。而且每个单元下都有一个垃圾箱。这些垃圾箱千姿百态,有的还有花纹呢!垃圾箱不仅使我们倒垃圾方便,而且也成了我们小区的一道风景线。

第三,小区更安全了。小区门口建起了传达室,每天晚上都有人站岗、巡逻。坏人想进来都不容易,更别说偷东西了。人们纷纷把自行车停在车库里,而不是随意停放了,显得很有秩序。。许多家庭还拆下了锈迹斑斑的防盗窗。人们的心就像放飞的小鸟一样自由。

第四,生活变好了。许多家庭买了电脑,用上了摄像机、MP3这些高科技产品。买了汽车的人们,便成了有一族。买了新房子的人们,也不忘经常来看看曾经住过的、装着许多美好回忆的老房子。

我们的苏家园小区越变越好了。

社会调查报告 篇2

一、前言

(一)调查背景

就目前而言,双向选择是应聘者在寻找工作和用人单位在挑选职员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一种趋势。企业选择具备知识、技能、吃苦耐劳精神等素质的综合型人才,而待遇优厚、能提供发展空间的企业何尝不是对应聘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作为广大求职者中的一员,对所就职的企业、单位的一些期望和要求,总体来说是与当下求职大军的情况相符的。在就业竞争惨烈的状况下,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如何在职场上存活下来,除了考虑职教类学生在学历上的劣势、社会上对这类学生存在的偏见、劳动力过剩现状下来自其他求职者的激烈竞争等客观因素外,最重要的还是要求职教类学生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比如利用自身在技能方面的优势,在重视发扬长处的同时,弥补身上存在的短板。

对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应该是与知识、技能类教育同步进行的,而且越早越好。这样能便于端正学生对知识、技能学习的态度,让其形成对就业的重视和紧张感。而这些工作应该先从了解中职中专、技校学生对就业期望的情况入手,如此除了能为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奠定基础,还能为学生自己制定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一个方向。

(二)调查目的

1、了解中职中专、技校类学生对未来工作单位和企业的期待、期望,包括他们对所从事的职业、工资薪酬和待遇、职位提升、发展空间等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2、通过了解中职中专、技校学生的就业期望,合理地指导他们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端正学生对知识、技能等学习的态度,形成对就业的重视和紧张感。

3、进一步将就业指导教育和课程教育相结合,培养让企业和学生自身都满意的优秀职业人才。

(三)调查对象

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民族校区20xx级幼儿教育2班,共28人。

(四)调查方法

1、开展相关主题班会,初步了解学生相关意向。

2、问卷调查

3、个别访谈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就业准备

在“是否以考虑就业问题”一题中,仅有34%的学生开始考虑就业问题,其余学生对就业问题还未开始重视,认为自己仅是一年级学生,还不用着急此类问题。但是调查对象有特殊之处,就是该班学生全是女生,对就业问题重视的早晚和程度可能也与此有关。

在“哪些方式对就业最有用”调查中,47%的学生选择重视刻苦学习,努力提高学习

2 成绩。27%的学生选择技能证书多,26%的学生选择社会能力强。

(二)就业意愿

在“是否愿意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工作”时,67%的学生选择不愿意,仅37%的学生选择愿意,其余表示无所谓。

在“希望的工作单位性质”方面,3.96%的学生选择事业单位,25.4%的学生选择民办幼儿园,3.6%学生选择自主创业,7.1%的学生表示无所谓。但是就目前幼师的就业状况看,去民办幼儿园的幼师占绝大多数。

在“就业选择时最看重的因素”中,37%的学生选择经济收入,34%的学生选择单位地理位置,15%的学生选择技能的学习,14%的学生选择个人发展机会。

在“月薪期望”问题中,绝大多数学生选择1500—20xx元,并且在“单位地理位置”的选择中,更倾向于二、三线的经济较发达城市或者省会城市等地。

(三)个人发展

在“是否选择继续深造”的问题中,一半以上的学生选择放弃继续学习毕业后就找工作,只有四分之一的学生选择愿意继续深造,其余学生还处于观望态度。

在“职位升迁中,你认为你所能达到的程度”问题中,51%的学生认为自己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幼儿教师,45%的学生希望自己能晋升到单位的管理层,仅有4%的学生希望自己能晋升到政府的教育系统任职,其余学生选择不知道。

3 闲一些。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如此工作状态恐怕是人人求而不得的。以幼师为例,现实是出于职业的需要,每位幼师都需要不怕脏不怕累,还要有责任心耐心和爱心。幼师不仅是幼儿的“保姆”,要照顾好几十个幼儿在幼儿园的方方面面,还是他们的启蒙老师,因此落在幼师肩上的责任是非常重的。由此看来与清闲的工作相去甚远,并不是“一杯茶、一张报纸”就能度过一个下午的。吃苦耐劳的精神,不仅仅是幼师应该具备,而是所有求职者都应具备的一种素质,也是用人单位所期望和要求的。这代表了一种积极向上思进取的心态和敬业精神。

(五)提高自己的意识不高

在以拼综合能力的竞争时代,一定程度上存在拼学历的现象。当下大专院校学生、本科生、硕士生遍地开花,供大于求。虽然学历不是必须的,但它却是一个敲门砖,甚至是构成某些就业的条件。集高学历、高能力于一身者更容易获得薪酬优渥、个人发展机会大的工作,实现自己的就业期望。不管条件允许与否,中职中专、技校学生都不应放弃提高自我、进行深造的机会。如果条件允许,提高自我,进行深造可以在毕业后接着进行;若条件不允许,可先就业,等到时机合适再进行。重要的是一定要有提高自我,进行深造,不断学习的意识。如此还能建立中职中专、技校学生的自信,为其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增添资本。

三、就业期望中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准备较晚,缺乏就业信息

学生普遍认为才一年级就进行就业准备为时过早,但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未雨绸缪,准备充分何时都不言早。一是可以充分掌握当前的就业信息、动向以及用人单位的需求,二是以此为方向不断调整、督促自己日后的学习。

(二)专业一定要对口

专业对口其实是就业中的一种理想状态,是一种最佳的就业方案,学以致用是为人人所乐见的。但现实总是不尽如人意的,心仪的岗位可能已经饱和,或者竞争激烈。这就要求学生改变就业观,可以先就业,再择业。适当应聘一些招普工的工作单位,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可以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工作单位的需要。此外,许多单位都有岗前培训这一环节,学生不应过于担心或者排斥专业不对口的工作。

(三)就业期望过高

不可否认社会上存在对中职中专、技校学生的偏见问题,比如认为其学历不高而忽略了其技能方面的优势,或者认为这类学生自身的素质不高等等,加之现在越来越多较高学历的大学生、研究生等与之同争一个饭碗,用人单位很容易处于对中职中专、技校学生持刻板印象,轻易地将其剔除出局。

(四)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希望工作清闲

在与学生访谈的过程中,不少学生表示希望工作能有一份好的月薪外,工作最好能清闲。这是很不好的现象。

四、建议

(一)就业指导与课程教育两手都要抓

将就业指导提升到与课程教育同样的高度,并且就业指导的进行越早越好。学生的在校的每一学年都应开设就业指导相关的课程,并分阶段进行。比如对一年级的学生,可以先丰富他们的就业信息,在此基础上引导他们主动去收集就业信息。在此阶段还应改变学生的就业观(确保专业教育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的情况下),比如让他们意识到就业并不一定要专业对口,以此可以鼓励学生找到自己兴趣所在,并向日后希望从事的职业靠拢,扩大就业选择面。对二年级的学生可以知道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对于三年级的学生可以进行求职技巧的教授,并且进行模拟招聘等。

(二)认清双向选择的趋势,拓宽就业渠道

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是现在招聘的大势,让学生减少对学校推荐的依赖,强化自己求职的意识。自己求职不仅能在竞争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竞争力和自信心,而且更有可能找到符合就业期望的工作。

(三)改变学生就业观,强调吃苦耐劳精神

让学生明白可以先就业,再择业。对第一份工作的要求不可过高过于挑剔,而应该注重个人发展空间,或者所能提供的对于技能方面的学习。切勿眼高手低,应该让自己处在不断的磨练中。一劳永逸是理想状态,而在工作中不断克服的困难和取得的成果则让人获得满足感,实现人的社会价值。

(四)做好继续教育的宣传

鼓励有条件的学生继续接受教育,通过上大专、或者函授等方式深造。学习是永无止境的,虽然获得更高的学历看起来比较功利,但对日后就业会提供一定方便,而且这本身就是一种追求上进的表现。

社会调查报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法律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0*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0*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社会调查报告 篇4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交通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一大主要交通工具,更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公交车存在的问题倒是很多,让市民很是苦恼。 至于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现象出现呢?怎么样才能使我们的出门工具更好的利用呢?这是值得市民关注和深思的问题。

关键字:

城市公交 现状 优点 不良现象

正文:

一.成都市公交车的现状

1.基本状况: 成都市公共交通现状成都市所辖行政区域面积为1.24万平方公里,涵盖9区、4市(县级市)、6县。截至20xx年底,成都市有公交企业65家、公交线路244条、公共汽车7254辆、年载客10.75亿人次,其中:成都市主城区有公交企业16家、公交线路181条、公共汽车5155辆、年载客9.62亿人次

2.优点:

1) 设立双十佳奖项

每年评出公交司机等服务员优秀者,并获得表彰,此举大大增加了服务人员对工作的责任心,以及个人、线路集体荣誉感,增强了服务意识,市民的乘坐质量带来提高。

2) 车次发车频率合理

对与人口分布密集的区域实现了6-10分钟一班次,方便了市民的出行,节约了大家的时间,增加了生活服务质量

3) 公交车专用车道

已经建设的部分道路的公交车的专用车道,大大的响应国家号召,出行以公共交通为主,减少道路拥挤,低排放,给市民更好的生活环境。

二、成都市公共交通发展方向

未来,成都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应全面推进公交优先的政策和措施,以大、中运量快速公交系统建设为核心,以普通地面公交系统建设为基础,建立不同运量、运速的多层次公交网络为重点,适应和引导城市建设与发展,支持和支撑城市社会与经济活动,满足城市居民中、长距离的出行要求。具体有以下一些建议:

1. 继续推进公交优先策略,增加公交专用车道。

建立与市规划、建设、财政、旅游、公安交警、地铁建设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协商制度,形成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城市交通方面的问题,建立起适应成都市发展要求的大交通管理体制。大力推行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并长期坚持实施这一战略,为我市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2.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

积极拓展建设资金渠道,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投资,进一步加大城市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3. 加快我市快速交通系统的建设

建立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多种交通工具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目前,我市的轨道交通正在建设之中,尚未形成网络,其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在短期内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的需求。建议在轨道交通未形成网路之前的发展阶段,为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解决新区与老城区之间的快速通行,首先在轨道交通规划的网络线路基础上,规划建设我市地面快速公交(BRT)系统,在主要客流线路上继续增加公交专用道,合理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促进公交优先的实现。其次,继续发展支线网络的交通,以不同的交通方式与快速交通网进行驳接,实现小区、园区、工厂与快速交通之间的穿梭通行,建立良好的换乘系统。适度发展小运量便捷公交,使公交服务覆盖至门前街巷。在主城边缘建立大型停车换乘站,截流外围进入主城车辆,换乘未来的城市轨道交通或地面快速交通。

4. 以各种形式提高公交车司机等的待遇。

从源头上增加公交车司机和服务人员对公交系统的归属感,使公交车按时运行并且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公交的吸引力。总之,要使交通有序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市政府和全体市民的长期共同努力来实现。全体市民也应该建言献策,不断推进成都市的未来发展。

三.关于公共交通对市民的随机采访调查

1.公交满意调查设计

1)调查内容:

①公交车票价格

②公交的服务质量

③公交线路的设计及发车频率

④公交车的硬件设施

⑤市民的礼貌程度

2)调查方式

随机采访调查

3)调查人群(总数143人)

①学生(84人)

②退休老人(32人 )

③职员(12人)

④外来旅游人员(8人)

⑤自由职业(7人)

由于条件的限制,没有能够更广阔的搜集被采访人群,有些局限性,但是也能代表市民对市内公共交通的看法和建议。

4)调查地点

①成都高校

②新华公园

③塔子山

④公交车站

选择了人口比较多的校园和旅游景点、公园更方便随机采访调查的进行。也更具有代表性。

2.开展调查

1)公交车价格

在公交车价格的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市民对公交车的价格还是比较满意的,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公交车的价格仍然是两元人民币,还是比较合理,得到了市民的认可。成都市的公交更是开通了免费社区公交,此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2)公交车服务质量

在服务质量这一块,有“满意”人数67人,“还可以”人数14人,一共只有56.6%,说明成都公交车司机的服务态度还是有待提高。作为成都的一员,我保持理解的态度,理解司机的工作环境以及心理。

3) 公交线路的设计及发车频率

市区的公交线路,很多都是比较绕,公司也主要是结合目前成都市的现状,考虑大局,方便更多的市民出行,所以会有线路“绕圈”的情况。采访中我们发现,在公交车等车过程中会出现15分钟甚至30分钟都未出现某线路公交车,给市民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有时会出现4辆同路线车一齐路过。对于这些问题市民给出了自己的答复,造成了合理的比例只有51%。“车难候、不准时、太拥挤、车太慢”还是辈调查人群给于比较频繁的答案。

路的公交车的质量,市民还是比较的反感。有些线路的公车比较陈旧,而且车次数目比较少。公交公司的答复是,车次的分配是根据途中途经的人流量来决定的。在目前的发展现状暂时还不能去完全改善全市公交车的硬件设施。

5) 市民礼貌程度

①对于市民的礼貌问题是全国每个城市需要加强的方向,在实际调查中在“谦让”这一答案的采访者更多的是老年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选择了“不怎么让座”。在实际的生活中也是看到不少的年轻人对于“老弱病残”的漠视。在此呼吁全市市民对弱势群体给予力所能及的关心。

②在上车的过程中互相拥挤的市民还是不少。在争抢中还同样的不能加快自己的出行速度。甚至还要延后。

四、调查之后的总结与反思

调查中反映的问题

①在上车过程中,车会“无缘无故”的开走,给大家带来不解。公交车司机给的答复是“人满了,装不下了,只好关门开车走了。”这样的问题不能不能给我们带来反思,即使是人满了。作为公共事业的服务人员,理应当给还没来得及上车的市民一个示意“人满了,装不下了”否则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老弱病残”弱势群体的安全,全国的公交车安全事情也是

给我们的警钟。

②在市区中存在很多市民、小商小贩占道停车、摆摊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公共交通的运营,给更多的市民带来了诸多的不变,有关部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调整道路格局。为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前景与平台。

总结:

公交车应该说是城市居民使用最频繁的交通工具了,特别是在人口众多,交通,经济不是太发达的城市。是城市建设的基本设施,它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城市现代化的进程。随着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推进,人们理应有一个更加舒适方便的人居和出行环境。

城市公交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没有城市公交的优先快速发展,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速度就会减慢,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就会受到影响。好的公交车乘车环境也可以算是一张城市名片,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提高一个城市的竞争力。成都是全国的旅游名城,公交车方面的建设不应忽视!如何搞好城市公共交通,既是市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应是市政府注重抓好的民心工程之一和形象工程之一。

通过这次的调查分析,我们希望成都市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城市公交发展,只有搞好了这些基本设施,才能更好地加快成都市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社会调查报告 篇5

在每年的寒暑假,高校都会要求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活动,其意图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接受教育,增长知识的同时能锻炼出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起辩证的思维方式,做到服务社会。但是高校在倡导社会实践时,是不是真正是大学生学以致用,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良好结合。为了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在校大学生每学期所写社会调查报告的实际情况,笔者对本校和其他院校的一些同学对社会调查及写社会调查报告的心态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大学生的社会调查很大程度上还是流于形式,对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视度不够,质量普遍不高。

一、 不同年级大学生对社会调查报告的态度

在所调查的大一至大四的120名学生中,笔者发现大一的学生对社会调查及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视度在四个年级中是最高的,因此原创的比例也是最高的,可以达到70%左右。笔者分析这是因为大一新生入校不久,能够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另外,由于不确定社会调查报告在自己大学生活中的分量,所以也比较重视。但是从所写社会调查报告中发现,他们分析问题和辩证思维能力相比高年级同学还是不够深入透彻,对于事物的看法也是停留在表层的一、两个点上。而在所调查的大二学生群中,他们已经有了些社会调查报告的经历,知道这个报告的含金量,所以对此并不是很放在心上,很多学生都是在刚开学期间,拼命地赶报告,自己动手写的基本只占30%。因此,纵观他们所写的社会实践报告,可以发现一个现象:标注日期基本是在开学第一周左右。

至于大三的学生,更是抱着一种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态度,所以同样一篇社会调查报告在不同的班级甚至同一班级的不同学生中重复利用并不奇怪。不过对于认真对待的同学,他们在社会调查报告中所流露出的观点较之低年级学生,更加有自己的独特性,分析问题时更具有针对性,比较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谈到大四的学生,由于就业、考研等问题,能在这方面花功夫的屈指可数。

二、 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为什么少有精华

笔者在网上搜阅相关资料的同时,发现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在对淮阳的旅游资源进行了调研后,写出了3万多字的《淮阳县旅游资源整合营销方案》,这份报告引起了淮阳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表示愿意拿出10万元购买这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然而这支社会实践小分队做出一个大胆决定,表示愿意将这份社会实践报告无偿献给淮阳县政府。从这个实例中,我们知道这才是高校一直号召学生从事社会实践,写社会调查报告的真正意义所在。一方面加强了学生从事社会实践的动手能力,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做了贡献,实现了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全国大大小小的众多高校中,能够真正做到这样的大学生毕竟为数不多。笔者分析,原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 高校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规范有待加强

由于高校对大学生的社会调查报告没有严格的要求,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也没有明确的规范,这样导致论文本身的重要性没有很好地传达给广大学生。久而久之,在学生中,渐渐形成了社会调查可有可无的这样一种心理,对社会调查报告更是很少认真组织编写。

2. 互联网成为了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的产地

当今社会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广大学生组织社会调查报告提供了捷径。对于很多学生而言,写社会调查报告变成了一件“Ctrl+C”和“Ctrl+V”的事。所以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排名靠前的几篇社会调查报告的点击率也是相当之高。

3. 学生的主动性不够

随着物质生活的显著提高,目前大学生的主动性呈现下降的趋势。很多时候能过关就行,不愿意往更高层次发展。这种人生观和价值观和以前的大学生比,表现出很大的不同。这也是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自然当代的这一群体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追求不高,对其认可度更是不够。

4. 实践方式与社会需求有矛盾

很多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社会所需难以挂钩,难以达到企业的要求。所以学校在活动的项目、内容和形式的设计上,应尽可能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层次的需要,挺高他们参加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的兴趣,把社会实践活动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专业实习相结合、与科研项目开发相结合、与就业创业相结合,使社会实践活动提升了内涵,增强社会实践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层次性,从而也增强了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保持了鲜活特色,同时也缩短了学生走向社会就业的适应过程。

无论是思想发动、策划组织、专业支撑、项目申报、教师带队、提供条件、建立基地、总结表彰、巩固成果,还是重点组建团队、分散活动加强管理、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项目上,高校应努力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 解决方案

针对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少有佳作、大多是应付式思想的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努力:

1.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应体现时代特征和社会要求

当代许多大学生专业不对口,发现自己所学知识难以达到市场需求,从而缺少了很多从事社会实践的机会,自然对社会调查报告也是采取不在乎的态度。

2.高校要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够促进他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自身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认识,实现书本知识和实践知识的更好结合,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校应为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采取相关鼓励政策刺激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3.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政府应该发挥市场无形手的作用,促进企业和高校的联系和合作,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并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养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政策导向。

4.高校要对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严格把关

高校可以通过开展活动、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当代大学生对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视,让他们能积极地的参与到社会实践研究中去。

四、总结

总之,要想使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不流于形式,提高其社会实践能力,从根本上考虑,高校还是要创造坏境,结合市场需求来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当然,政府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身要提高主动性,讲求诚信,不能过度依赖他人。

社会调查报告 篇6

活动主题:关于孤寡老人社会生活调查报告

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活动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陶店乡袁家铺村

活动内容:通过调查孤寡老人社会生活,来呼吁更多的人帮助弱者。

调查方法:探问,实地调查,道听途说等等。

实践人员:赵彩

(前言)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需要社会给予一定的帮助,l例如,孤儿,贫困学生,贫困家庭等,但有一类人更需要社会的帮助,那就是孤寡老人。

孤寡老人曾辛辛苦苦拉扯大五六个孩子,用尽自己一生的力量无微不至的照顾自己的老伴,直到他的离去。但面对老伴的离去,孩子们为了自己的家庭忙碌工作以至于无暇顾忌自己的父母。但对于身居农村的孤寡老人,他们有的儿女在身边或离自己很近,当然也有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却仍然得不到他们的呵护,甚至他(她)的儿女们希望他(她)早日去逝。可见,孤寡老人们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并且有的人还认为,她(他)的丈夫(妻子)的灵魂会将他(她)杀死。当然这只是迷信。世界上根本就没鬼,却仍然存在于老一辈的记忆中,他(她)们总是承受着别人和自己意识的折磨。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一些孤寡老人的生活,以减少他(她)们一些心理和精神上的压力。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有着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因而我们应该多帮助这些老人。我们很多大学生一到大学就加入了青年志愿者协会,但每次活动明额有限,我们很难得到一次历练的机会,我们何不放开视野观望周围需要帮助的人,其实做好事处处可以做,何必只等着上面吩咐任务,只要我们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理想,我们历练的机会很多,就像谈到孤寡老人,他(她)们如果可以得到你的帮助,他(她)会多么的感动。

(正文)1月20日我到外婆家了解了她的一些生活情况,当时正是中午,她说这里有鱼,你自己切好自己喜欢怎样吃就怎样煮,她就去洗米了,接着就在电饭煲上煮饭了,我在一边用煤气在锅里煮鱼时,却发现电饭煲上的閘我外婆忘按了,我就帮着按了一下,过了一会,电饭煲好像停了,却无意看到我外婆家里也安上了电表。我想我舅舅,舅妈怎么会这样对待我外婆这样一个孤寡老人。以前,我们过来时,他们可是很好的,如今却……后来我外婆就在灶上煮饭,我就负责在煤气灶上炒菜。过了好长时间我们才吃上饭,边吃饭时外婆告诉我:“你隔几天来一次,帮我做顿饭我动不了,自己一个人也不想煮饭,一直都是一天吃一两顿,我立刻就答应了,想到自己这次有好长的假期。吃完饭后,我问她:“你的被单要洗麽?”她说:“不用你洗,我知道你妈妈身体不好,不可以像以前一样指望着她来洗了,你家里也有好多事需要你做,我就自己洗了,但叫你大舅叫了半天他都不动,我就自己去清了,清了半天都没清干净,后来累了就坐在门口,过了一会,看到有人往这边走,就喊他帮我清了。被单被套就不用你洗了,你只要隔几天来给我做顿饭吃,我就会很高兴的。”我坐了好长时间才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我外公去逝后,我外婆一个人一直坚持到现在,什么事都是她一个人做,现在她都八十多岁了,以前还有我妈妈帮忙,现在我妈妈身体不好也无力帮她了,而我舅舅他们虽离她很近,但却都不管她。

大年三十的前一天晚上,由于气温很低,有的家里吃完年夜饭就去睡觉了,有的在看电视,我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爸爸,但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爸爸打开窗户一看才知道我细爷爷家的老房子着火了,隔壁住着我八爷爷。之后,村里每一户男丁都拿着桶去救火了,可怜的八爷爷(一个人)把家里的东西搬到外面。后来消防队赶来之后,火才渐渐灭了,也拯救了八爷爷,让这个好心的爷爷(老中医)存活了下来,火灭了之后他又要把家里的东西往里搬,如果说,没有村里人的帮助,这位孤寡老人早已葬身火海,并且会殃及其他邻里。之后得知是烟火引致这次火灾,所以,我希望我们农村有机会也能像城里那样严禁烟火,以避免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三婆中年丧夫,后来又找了一个丈夫,但却好景不长几年之后这位丈夫又离她而去,使她极度害怕,甚至不敢在家里住,就希望在儿女们家里住几天,开始这样的想法实现了,但是时间一长儿女们都不愿意让她在自己家里住。其实,在常人看来,世间根本就没有鬼。所以,根本就没必要害怕,但我三婆不敢一个人在家里住,就叫了另一位老奶奶与她一起住,之后这位老奶奶感冒了,她就说我三婆家里有鬼,以至于我三婆更加害怕,但她却不得不住下。

(结尾)通过以上的调查,我认为孤寡老人真的需要儿女们的呵护与关心,我写这次报告也是希望更多的人可以关心自己的父母与身边的老人,当老人受到重视时她(他)们就不会承受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社会上许许多多的老人,他(她)们各自承受着不同的压力,痛苦以及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无不值得我们伸出援手。而据我所知,只有福利院的孤寡老人才真正得到我们年志愿者协会的帮助,可见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大弊端。

然而,不管什么事,都有它的对立面存在。有的孤寡老人却过着幸福的生活比如:我七爷爷,他虽然也是老伴早已离去,但他的儿女却又送钱又送物,并且每年到儿子家过春节。为什么同样是孤寡老人却有着不同的生活呢?因为他们儿女的经济差异和文化差异,可见儿女,子孙们的生活状况对老人们的生活条件也有影响,因此,我希望我们作为新青年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命运,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同时也是为我们的父母和儿女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因此,我们一起努力吧!尽全力去奋斗,以避免今后怨天尤人。

如今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各方面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改善,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时间,让我们的生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总之,孤寡老人的生活条件不仅需要社会的帮助,同时也需要儿女,子孙们的帮助。那就让我们一起携手创造好的生活条件。让辛苦的老一辈人们能够更好地安享晚年。

社会调查报告 篇7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我国部分地区严重地出现了“白色污染”。人们十分讨厌它,于是便纷纷植树造林,把“垃圾世界”变成“绿色家园”。可是,有些不懂关于植树造林的知识的人,就扛着他那锋利的斧子,来到树林里,乱砍乱伐,却不想想树木有多疼。于是,我就做了一次关于植树造林的社会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法

1、阅读报刊,查找书籍,了解植树造林给人类带来的好处。

2、上网浏览,乱伐树木会引起怎样的后果。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四、结论

1、植树造林可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绿化祖国等,它还能制造氧气供人们吸收,吸进人们呼出的二氧化碳。植树造林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消除噪音等功能。树木的分泌物能杀死细菌,空地每平方米空气中有3,4万个细菌,而森林里只有3,4百个。树能防风固沙,涵养水土,还能吸收各种粉尘,一亩树林一年可吸收各种粉尘20――60吨。

2、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是造成生态失衡的主要原因。乱砍滥伐、毁林开荒、过度放牧等,会破坏森林和草场,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使沙尘暴频繁出现。不合理的开发、占用土地,使耕地面积日益减少。

 五、提议

现在,我已经了解了植树造林这么多的好处,我要呼吁全世界人民更要自觉履行植树造林的义务,为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