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文书 > 事务文书写作 > 工作计划 > 关于环保局工作计划模板集合5篇

关于环保局工作计划模板集合5篇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3.17W 次

时间过得飞快,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是时候开始制定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的开头要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保局工作计划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1

按照师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在综合考虑、全盘布置的基础上对**年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如下汇报: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认真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水源地年度供水量和服务人口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年1月20日前。地下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2、5、8、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1、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日报数据和24小时自动监测原始数据在每日13点前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半年、年度巡检报告分别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2、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在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在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3、酸雨监测

月报数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季报数据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12月5日前上报本城市年度酸雨质控工作报告。

4、沙尘暴应急监测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在1——6月开展沙尘暴连续监测,其它时间在沙尘天气发生时开展实时监测。

5、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每月*日前将上月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数据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6、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区站的具体要求对土壤的八大离子、盐渍化、矿化度、养分等进行常规监测和分析。

五、做好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确定的国控企业名单对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和区控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

2、根据石河子市废气、废水重点污染源名单对国控、区控污染源中已安装并联网的自动了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验收及日常比对监测。

3、对自治区**年度进行减排工程建设的重点减排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六、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总排污口的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一般污染源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医院废水的监测。医院废水监测的频次为一年1-2次,

七、质量保证工作

按照《新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巡检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SO2密码样考核和每季度一次现场巡检,并编制本地区城市空气自动站半年、年度巡检总结报告和环境质量分析季报、年报。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质量体系文件运行。进一步扩大监测工作面,做好**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摸清各类污染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测预案,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九、环境监测报告工作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年监测季报、月报(简报)的编写工作。

十、环境统计、城市定量考核

认真完成环境统计的年报、季报、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季报在次月的5日前上报;年报在次年的1月底前上报。

十一、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求监测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一篇监测信息,以被网上录用为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和排污申报监测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强化宣传方式,引导师市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责任心。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

二是组织专题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倡导“人人关心环保、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

三是以街道社区、学校为重点,大力培养居民和青少年的环保价值观和环保道德观。四是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

十三、认真抓好全局学习教育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业务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思想觉悟。做到周五下午政治学习雷打不动,使全局工作人员了解当前的思想方针,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大力发展优秀青年和干部职工的党员培养输送工作,为党内输送新鲜血液;制定局内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通过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班,使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人员学习、熟悉有关法规、标准、条例、规范等,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设学习型机关和人民群众满意机关,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抓好“三项制度”落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岗位职能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流程,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的“入口关”。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到建设项目审批不越权,环评形式不降级,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现场办理率。加强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行政审批和跟踪监督系统。

2、加大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机关干部履职能力,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风清气正的环保行风。

3、继续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帮扶效果明显。

4、在全局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开展岗位大练兵,争创行业标兵。

二、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1、充分利用政府网、手机报、报等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本单位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方便群众污染投诉,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时完成20xx年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目标考核任务。

三、创新效能建设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采取随机抽查、实地了解、通报情况等方式,加强对效能建设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管理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对违反纪律、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心不足、行政审批办件超时的问题坚决予以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3

今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区政府的要求,拟定如下计划以确保全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根据国家环保部、省、市环保局..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内容,认真安排落实xx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完成..年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挥环保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服务。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内容,加强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大力度完成年度减排考核目标,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确保减排项目运行正常。继续做好污染物总量监察系数核算工作,通过严格执法,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污染反弹。针对辖区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继续加大长效管理,增加对我区沿河26家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的环境监察执法,确保辖区河流环境安全;要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的趋势,带动整个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履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从产业政策、功能区划、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及上门为企业解决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企业升级换代,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健康发展。

五、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认真完成好今年区“十件实事”中创建5个 “绿色社区”的工作;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活动,完成..万元..户油烟治理任务。

七、按照《..区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两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共建和谐美丽新农村。

八、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六个必须”的要求,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九、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排污申报及审核工作,提高排污申报的全面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污费核算、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杜绝人情、协商收费。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谋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确保全市排名“保二争一”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1、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20xx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内容,认真落实新建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继续落实 “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往年的办法,对20xx年减排工程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补助和奖励,确保全年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2、着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 重点加强对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境监督管理,配合乡镇或农业部门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搬迁或关闭,对全区范围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坚决予以关停。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相关规定,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从严执法。三是狠抓扬尘污染治理。配合住建、城管、建管等部门加强建筑施工扬尘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3、着力优化审批验收服务。

一是 认真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关,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环保服务。二是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的后续工作,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三是在项目建设之前提前介入,及时提出环保意见,为区政府决策时提供参考。

4、着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

一是 继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委托性监测和信 访仲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二是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三是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为环境管理、经济建设提供科学高效优质服务。

5、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2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3个省级生态文明村,5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扎实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帮助南矶山乡政府全力推进农村连片整治项目。

6、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 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后续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对20xx年环保违法违规政府备案项目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给予违法者严厉的打击。四是加强违法排污的源头防控。按“双随机”要求,严格落实对重点行业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现场监督检查。五是 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7、着力抓好环境信访查处。

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六个必须”的要求,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及时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着力推进环保领域改革。

一是 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规定,配合上级加快监管平台建设,规范排污许可行为;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顺应环保机构垂直管理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三是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环境质量人人共享、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