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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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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在省、市水利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依托,以服务民生、打造节水型社会为宗旨,抢抓新的历史机遇,全力服务、兴水惠民、改善民生,克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结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南北长80.4公里,东西宽34.5公里。全县总面积195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3.5万亩。全县辖12个乡镇、4个办事处,540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61.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8.35万人。201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59.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55.3亿元,农民人平年纯收入为12026元。

我县自2005年开始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九年的发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8240.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90.6万元,省配套资金1576.53万元,市、县及群众自筹1976.35万元。共完成了97处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解决了17.59万农村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占农村总人口的36.38%。到目前为止,全县“十二五”规划内还有5.94万饮水不安全人口未得到解决。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做好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工程效益。我县2005年开始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水利、发改、财政、卫生、审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水利局统一调度、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责任明确,积极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

局在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 “政府组织、水利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并落实了分级负责制,为强化责任落实,有项目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各乡镇按责任状履行职责,做好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群众自筹资金等相关工作。同时,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3、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工程建

设严格实行“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职责,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受益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对大于30万元的土建和安装工程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标,管材统一由县水利局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工程实施过程中,县水利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蹲点指导施工。

4、积极创新,努力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工程

建成后实现良好运行和效益长久发挥,本着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一是明确管护主体。根据各类饮水工程的受益情况分别明确管护主体,对跨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组建供水公司,实行法人负责制的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对单乡和跨村供水工程,交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管理,县水利局分别与上述管理主体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和管理责任书;对单村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的管护。由国家补助、群众自筹和社会资金共同投资,以社会资金为主或联股修建的集中供水工程或扩网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监管、乡镇水管站和受益村参与管理。二是加强水厂管理。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建立水质、水源、应急机制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水厂供水安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已解决的用水人口用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减少用水成本,增加社会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方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前期工作不充分。一是工程规划不完善。在编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时,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只是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村支两委的意见,没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导致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同的声音,造成矛盾重重,阻力很大。如梳子铺乡大古源集中供水工程、水口山镇岩门

前集中供水工程。二是部分工程设计深度不够,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均由永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而我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给排水专业人员较少,加上近年来饮水工程多,设计任务重,造成了大多工程设计时间较仓促,大部分技术方案没有进行方案比较。且大部分工程以初步设计阶段成果进行施工,后续没有进行技施设计,导致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细节问题出现偏差较大,给工程施工带来了很多困难。三是申报项目与下达的计划存在一定的出入,导致部分项目群众积极性不高,前期工作被动,自筹资金难以到位。有的项目指标减少,设计工程量不能全部完成,导致工程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2、施工阶段的问题

⑴、工程进度较慢。一是矛盾纠纷多。饮水工程点多、面广、线长,且需要协调乡镇、村组、电力、公路、通讯等多个部门,协调工作量大,协调起来也比较困难。如2012年度黄田铺集中供水工程,主管沿207国道铺设因迟迟没有得到公路部门的行政许可、当地村民的不支持配合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二是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安全饮水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有水喝就行,对集中安装自来水,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也有“等靠要”的想法,直接影响工程进度。甚至有的农民觉得没必要花钱改水,认为自家手压井使用方便,吃自来水还要交水费,导致部分农民不配合、入户不及时、接电不及时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更有甚者还阻挠施工。

⑵、资金缺口大。一是补助标准偏低。我县属于丘陵县,地形起伏,居住分散,按现有国家定额补助标准,与工程实际建设所需费用存在较大出入,加之市、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筹集,导致资金缺口较大。二是工作经费缺乏。水利项目争取到的`中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主体工程建设,而工程建设所需要的规划、设计、评审、监理、管理等费用须主要由市县财政解决,这部分费用大部分没有到位。三是工程的不可预见费用较大。管沟开挖时损毁农作物和道路,有的还损毁地下公共设施(电线、光缆等),这些都需要补偿,资金无法落实。

⑶、质量难保证。一是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项目的大力投入,水利项目建设点多面广,而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只有28人,导致工程监管难以到位,直接影响了部分工程的质量监督。二是工程单价偏低。我县所有饮水工程概预算在招标前必须经过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无水利造价人员,且对水利工程了解甚少,所有工程材料单价均以市造价站发布为准,未考虑饮水工程的山高路远,运输困难,导致工程单价偏低,影响工程质量。三是施工时间仓促。前几年的饮水工程为民办实事考核验收时间距计划下达时间只有两三个月,加上大部分工程需要招投标,实际施工时间所剩无几,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四是我县原有的农村饮水工程因当时定额补助标准偏低、未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建设标准不高、,已建的单村工程到现在近半数未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