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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牧民定居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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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年我县第一批牧民定居工程计划任务570户,确定了8个乡镇,18个定居点,其中:特克斯镇35户,呼吉尔特蒙古乡61户,齐勒乌泽克乡68户,阔克铁热克乡63户,乔拉克铁热克镇70户,喀拉达拉乡115户,喀拉托海乡94户,特克斯马场64户;第二批牧民定居计划任务为1560户,预计确定18个定居点,其中:城镇110户;呼吉尔特蒙古乡110户;齐勒乌泽克乡230户;阔克铁热克乡220户;乔拉克铁热克镇240户;喀拉达拉乡280户;喀拉托海乡280户;马场90户。

县牧民定居工作总结

二、游牧民工程建设情况及入住情况

截止10月31日全县第一批牧民定居住房已开工570户,开工率为100%,已竣工570户,竣工率100%;棚圈已开工570户,开工率100%,竣工570户,竣工率100%;入住385户,入住率67。5%;第二批住房已开工58户,开工率3。7%,棚圈已开工26户,开工率1。7%。由于任务下达的较晚,还没有完工的住房。

三、牧民定居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县牧民定居计划570户,计划建设总投资532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710万元、自治区预算内投资570万元、援疆资金750万元、其他资金为地方配套和牧民自筹。截止目前为止,已到位资金26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到位1425万元,2011年中央投资到位25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到位570万;援疆资金到位750万元。已下拨2620万元到各乡(镇)、场。

四、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标准

牧民定居工程主要采取公助自建的形式,即房屋牧民自己建设,但必须按照项目统一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然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给以补助的形式建设,住房不少于80平方米、棚圈不少于100平方米、草料棚不少于50平方米。经核查我县的牧民定居房均符合标准。

五、牧民定居工程保障措施

1、工程质量责任方面

在项目工程具体实施中,县委、政府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委、建设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电力、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工程建设地乡(镇、场)政府等为成员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县工程实施、监管工程质量、协调水电路及教育、医疗等公用设施配套等。其中,县发改委是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为建设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各工程建设地乡(镇)场政府、管委会也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工程的具体实施。在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实施期间,建设内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施工作业。

2、资金使用制度方面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资金到位以后,牧民定居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经政府领导审核,牧民定居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以后,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到乡财政。再由乡财政发放到牧民手中,牧民在领取定居款时,由各乡(镇)场牧民定居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款牧民签字确认领款后支付定居款。在资金的审批、使用各环节,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影响和制约牧民定居的主要因素

(一)资金投入不足,牧民筹集自筹资金压力大。多数牧民集中定居点的土地基本都是初开发的荒地,饲草料地建植改良成本较高,相应的配套设施都需要新建成本更高。除了政府投入外,定居牧民自己还需要投入3-5万元的资金,许多牧民难以拿出这部分自筹资金,对收入更低的贫困牧业村的牧民则压力更大,严重影响了牧民建房的积极性。

(二)牧民定居点配套设施较差,与新农村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目前,****还是以分散半定居模式占主导地位。除了少数初具规模30户以上的新建牧民集中定居点外,大多数牧民

定居点总体上还是处在传统的区域以牧业村基础上延伸的分散的半定居状态。大多数牧民的固定住房一般都修建在自己承包的'冬春牧场上,特别是偏远的包扎墩牧区,牧民都不是集中居住在一个地方,仍然沿隆畜随草转、人随畜走的游牧生活,全县至今仍有近60%的牧民在四季游牧放养牲畜。

(三)牧民定居的后续产业问题较为突出。牧民定居中的突出问题是牧民集中定居点产业结构非常单一,缺少适合牧民就业的工作岗位,牧民定居后的生产生活问题没有可靠保障,定居后干什么、靠什么生活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得牧民放弃游牧生活方式、异地搬迁集中定居的风险和机会成本上升,不适应生活环境的改变,必然造成草畜分离、定而不居。受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所限,这部分牧民进入定居点或城镇后生计困难。

七、今后推进牧民定居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落实建设资金,做好畜牧业专项资金的申报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牧民定居工程的配套援助。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共建机制,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牧民定居,做到内容上有安排、资金上有支持、措施上有保证,切实营造全民共建的强大合力。三是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更大支持,通过为牧民解决贷款,有效减轻牧民的负担。

(二)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牧民定居后的学校、卫生室建设是保障牧民正常生活的必要条件。一方面是着力解决教育问题。在广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牧民定居点的教育基础条件,大力发展有针对性职业教育和双语教育,不断提升定居牧民的文化水平。一方面是解决好医疗保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设施,配备医务人员,使一些常见疾病能做到就地治疗或控制。

(三)加大农牧区饲草料地种植。切实有效保障牧民定居后的牲畜饲草料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