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文书 > 事务文书写作 > 合同范本 > 代理报关合同样本

代理报关合同样本

推荐人: 来源: 博学咖 阅读: 2.81W 次

篇一:代理报关合同样本

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报关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 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 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5. 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 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3. 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 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费用标准

1. 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 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仓库交货: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 1500元/40尺。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 1200元/40尺。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THC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 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舱底交货费(实单转)。

2) 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

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 港口至天津地区:22元/吨。

2) 港口至塘沽地区:10元/吨。

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 仓储费用: 每天0.13元/空干吨,入库费6元/空干吨,出库费10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 其它条款

1. 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绥芬河市三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委托报关合同样本

报关委托协议

编号: (报) 甲方:A公司地址:XX

乙方:B公司

地址:XX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报关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与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出口报关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出口报关工作.

(二)双方的责任

1. 甲方负责在截关前二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确保单单一致,单货一致。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报关委托书、合同、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需要提供),并打印清单交于乙方;如需要,甲方还须向乙方提供报关所需的其他配套文件.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关单证后须立即审核.如有与“中国海关报关手册”不符点须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准备重新提供.

3. 乙方需在报关的同时与甲方保持联络,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须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双休日和节假日)

4. 乙方应在报关后第一时间退还经结关核销后的退税单与核销单。

5. 在发生海关退还错单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配合立即提供改单所需的单证,若发生海关舱单与报关单证数据不符的,甲方应立即及时更正.

6.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查验跟踪时,由乙方安排人员到海关现场办理全部查验手续,如查验时发现货物与报关单申报不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 如遇需向海关出具保函,原则上乙方必须有甲方传真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函,才可代为甲方向海关出具保函。甲方应做到所提供传真件及复印件真实,合法,准确,并做到及时销保。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有甲方负责。

8. 甲方货物为特种货或者危险货时,甲方有义务在报关前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未经事先说明,不得装载和夹带危险物品,假冒,违禁和侵权商品,否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连带损失、费用包括乙方受到的任何索赔,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9. 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故意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接受海关在报关中和结关后的询问与调查。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80元报关费;如多一张报关单则加收输单费RMB30/票.

2.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50元商检换单费.

3.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查验服务费,标准如下(二期,三期码头,海关监管仓库RMB200元(监管仓库移货费如有另算),大榭,远东,四期码头,梅山码头RMB300元)。

4. 如遇错单,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如果是乙方原因的,则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甲乙双方须在每月10号前对清上月的`报关票数和费用,并于15号前付清上月所有费用。如甲方没按时付费,乙方有权采取一切相应措施包括扣留所有核销单等单据。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费用、利息、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需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当年已年检)(盖企业公章) NVOCC 证书和货代批文复印件如有(盖企业公章)

所有文件盖骑缝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篇三:报关代理协议

代理运输报关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金马工业区新兴思达国际物流基地

法定代表人: 张双

电话: 86-10-6457 6677

传真:86-10-6456 6503

邮政编码: 101300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年 年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尽快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延误甲方应予以理解。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第六条 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 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甲方自审核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如因甲方未给乙方结算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第十一条 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事宜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