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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放弃承诺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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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放弃承诺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放弃承诺书三篇

放弃承诺书 篇1

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

项锡平:

我自愿放弃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东风村一队古房子大院由项开义从项锡强处购得的农村住房(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 结构 ,房屋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产权所有权,将在以后不主张对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全部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印章)

  xxxx年二月十九日

放弃承诺书 篇2

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20xx年幼升小,学生入学就近原则,择校生则必须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7月3日前,全市中小学完成《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对不按规定到“对口学校”就读而要求择校的学生,入学前须与所择学校签《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下称《承诺书》)。

今年,武汉市有约7.8万名小学新生入学,约6.48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符合“对口划片”就近入学的学生,对口学校将发放《入学通知书》。新规要求,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承诺书》,经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直到学生中考升学结束后。

择校生起始时间的认定,从20xx级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20xx年以前已入学的小学生、初中生,暂不实施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政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或者转学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也不用签《承诺书》。

放弃承诺书 篇3

XXX:

本人XXX向你借款已经逾期,现要求继续使用你的借款现金人民币×××××××(¥ ._00元),为保证你的本息不受损失及支付违约金,本人自愿从今日起放弃XX小区XX栋XX室房屋所有权归你所有并自由处分。经本人再三确认,该房屋(车辆)所有权放弃纯属本人自愿,其效力系以物抵债,并不及于赠与、抵押之法律关系,如发生任何争议致使XXX无法进行所有权登记及处分,本人自愿承担上述现金20%的违约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按印):XXX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