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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合伙协议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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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合伙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公司合伙协议书3篇

公司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二、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四、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公司合伙协议书 篇2

本协议书由有限公司(乙方)与vip会员(甲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立。本协议书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覆盖有限公司与vip会员今后签定的每一份交易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之规定。

一、当事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028—

传真:028—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合作发展。

二、资信证明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以及法人委托书、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会员单位申请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甲方以会员资格享受既定利润空间;甲乙双方日常结算以最低零售限价为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营销体系以及价格体系,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现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间以所购产品最低零售限价的10%进行结算。甲方的会员资格在乙方所有专卖店均视为有效。有关会员的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现款现货原则"。

2、业务联系中凭传真向乙方要货,须每批要货的货款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再计划安排供货。

3、甲乙双方日常交易实行最低零售限价结算制,即甲方所需产品单价一律按照《产品最低零售限价表》结算。

五、质量问题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现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十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十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超期储存等所引起的质变,应由甲方负责。

任何非自然因素(运输不当、搬运不当、使用不当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退(换)产品。

六、安装责任

甲方所购产品如由乙方负责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须配合处理;若甲方所购乙方产品进行自行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安装责任。

七、价格约束

1、零售标价:乙方所有产品实行全省统一零售标价。

2、价格控制:乙方所有产品零售卖价实行最低零售限价控制制度,即卖价不得低于最低零售限价。

3、价格监控:乙方对产品价格体系实施监控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处以相应罚款。

4、单一价格:乙方所有产品只实行零售价格制。

5、价格协议:甲方向客户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零售价格体系,否则会员优惠无效;禁止甲方与客户进行低于最低零售限价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对甲方作出该交易货款1:1的罚款。

八、约束条款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购买产品时,乙方有权取消其vip资格。

2、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vip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2.1、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2.2、不执行乙方控制零售价格的;

2.3、违反乙方价格体系,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的;

2.4、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2.5、甲方信誉逐渐恶化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3、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并应赔偿对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邮政编号: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公司合伙协议书 篇3

一.总则

合伙企业名称(字号)(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2), (3),(4),(5),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出资本总额 万元人民币。

(1)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2)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3)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4)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5)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 (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 、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 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 , , 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 , , , , 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