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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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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协议书合集十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使施工中电动吊篮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建设部、唐山市的有关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5034-9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行)》,《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在电动吊篮安装前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对现场电动吊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全面负责电动吊篮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乙方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员负责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

三、电动吊篮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使用说明书,由厂家进行培训,必须按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四、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钩应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上。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五、操作人员必须有二人,不允许单独一人进行作业,以便突然停电时,可二人分别操作手动下降装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不得在空中攀缘窗口出入,并且不允许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六、电动吊篮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设置安全监督员。夜间施工时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七、悬吊平台上应尽量使载荷分布均匀,严禁超载。不准将电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和载人设备使用。悬吊平台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上下有无障碍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运行时要注意上限位。在悬吊平台内进行电焊作业时,不能把悬吊平台及钢丝绳当接地线用,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八、安全带和保险绳的各项检测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应选择有生产资质企业的产品,而且资料齐全。

九、电动吊篮的电源电缆线应有保护措施,固定在设备上,防止插头接线受力,引起断路、短路。

十、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电动吊篮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对存在的隐患经书面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十一、由于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动吊篮事故及人员伤亡,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二、根据现场情况的相应条款:

十三、本协议(共3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一、出游活动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出游活动。

二、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出现任何人身、 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三、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个人行为导致其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参加活动前、 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 与他人冲突、 急性疾病、 意外事故等, 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 甲方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 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乙方不听从安排,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 ,签署 《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

日期: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项目(含零星工程)适用本协议。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客户的安全规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章作业者要立即纠正并作出处理。

四、乙方在实施“工程合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且承诺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障,保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的,其一切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员伤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六、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厂房内动火或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用电电源等,必须经用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务楼工程项目部

乙方:(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xx〕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xx)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中铁六局集团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项目。

一、目标

1. 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 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

2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基本内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4、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我方给予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施工场内乙方施工队伍中的违章操作人员。

2、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整改费用从工程款中三倍扣除,同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3、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施工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建设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2、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报建设单位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施工方的安全责任。

3、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5、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建立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6、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设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施工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性能应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依次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单位,并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8、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9、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0、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施工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1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12、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承担因为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建设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施工方人员的,施工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

四、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1000元,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罚款3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

8.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9.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0.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2.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20xx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不按规定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当时检查资料为凭据);

3.领导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4.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5.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以资料为依据);

6.未及时做到工完料清的;

7.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8.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9.发生紧急情况未能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0.发生工伤事故未能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其他情形:

1、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非施工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各方的安全检查。对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方进行5万元的经济处罚,该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因施工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施工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全额赔偿。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南宁大地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了更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本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事故发生,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项: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项:安全目标

本工程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不得超过0.2‰.

第三项:承包方式

乙方进场后须向甲交纳风险押金伍佰元,退场时实现目标其押金退还,并奖励伍佰元;若乙方在退场前未达到本协议的'安全目标要求,则押金不退还。

第四项:承包期限

乙方进入施工场至退场止。

第五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对进场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好交底签字手续后,工人才能上岗。

3、禁止违章指挥,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需的防护用品及作为条件(安全帽及特殊工种的劳保用品统一发放,其余工种劳保用品费用计入劳务费中)。

第六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有关方面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生的各项制度。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禁无证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服从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4、对影响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需自行解决的劳保用品除外)。对危及生命和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作业,并对违章指挥人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如乙方违章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项: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承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南宁大地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部 乙方:

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XXX班XXX学生家长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家园合作,达到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我园实际情况,我们特与幼儿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幼儿的监护人是幼儿的家长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幼儿的入园而转移给学校,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守纪教育,家长也应对子女在安全、守纪方面勤于指导,细心叮嘱,共同进行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文明守纪教育。

2、家长应注意子女的饮食卫生,不让子女吃过期、霉变、无卫生检查合格证的食品;不让子女玩电、玩火、玩危险的游戏;不让子女在无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洗澡、戏水。

3、幼儿参加人身安全保险是属自愿的行为,若不参加保险,家长应书面向班主任作出说明。

4、国家已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在学校开展的正常的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的,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安全协议书 篇8

甲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第三幼儿园

乙方:所属社区: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甲方(北京市崇文区第三幼儿园)组织我园所管辖社区幼儿及家长来园参加社区早教亲子活动,乙方为小朋友的监护人,陪同幼儿参与活动,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证幼儿在园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组织社区早教亲子活动应承担的责任:(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1、为乙方提供早教活动的场地及活动所需材料。

2、早教老师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早教亲子活动,提升乙方科学育儿理念,指导其学会养育、教育幼儿的正确方法。

3、甲方定期召开主题沙龙及座谈会,解答乙方在育儿方面存在的困惑及问题。

4、协助乙方在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指导和教育。

二、乙方作为小朋友的监护人,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社区早教亲子活动,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文章亲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乙方需持“早教入园卡”按时带幼儿来园参加活动。

2、入园前需在幼儿园门口接受晨检,乙方不要(准)为幼儿带各种零食、危险性玩具及饰品入园(如果冻、泡泡糖、小珠子、项链、手镯、玉坠等),否则其遗失或因饰物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应在参加活动时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状态良好,如幼儿患有先天性疾病或习惯性脱臼等,家长应保证幼儿活动中的安全健康。在活动中如发病或造成意外,甲方概不负责。

4、每次带幼儿来园参加活动,乙方应为幼儿穿着简单、舒适的衣服和鞋子,避免幼儿在活动中被衣物或带子缠绕而发生危险。

5、如果报名后,乙方不能按时带幼儿来园参加活动,请及时与幼儿园请假说明原因,以免影响活动的按时开展。

6、活动中乙方有责任看护好幼儿,不得随意带幼儿离开活动场所到其它地方游戏,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安全协议书 篇9

甲方:供暖商

乙方:业主委员会

为保障供暖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20xx 年11月15日至 20xx 年3月15日。

二、收费价格为每平方米 (政府指导价)XXX元,其中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按半价收取。

三、取暖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收齐经甲方核定后存入银行机构建立一个专门帐户,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交费取暖户名单供暖,供暖后银行凭甲乙双方签字的结算清单按月把取暖费拨给甲方。

四、个别因未入住等原因未交取暖费的用户,由甲方采取措施停暖,甲方不得以取暖费未收齐为由拒绝或拖延供暖,否则乙方扣除延迟期双倍的取暖费;取暖户盗暖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有协助甲方查处盗暖行为及作证的义务。

五、供热期间在房间正常封闭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取暖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除外)。取暖户发现室温低于16摄氏度时,要及时告知甲方和乙方,乙方要把取暖户投诉时间及甲方解决结果等详细情况经三方签字记录备案,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户投诉供暖达不到标准的,甲方要及时提高供水温度并在2小时之内达到供热标准,且保证在24小时之内不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费,否则,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每出现一次这种情况扣除当年取暖费总额的1%。

2、如供暖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组织人员抢修,4个小时之内恢愎供暖且一个月内出现故障不超过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费;如果4个小时内未恢愎供暖或一个月内出现故障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实际停暖天数扣减取暖费,每次停暖超过4个小时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计算(意在促使甲方经常检修尽量少出故障维持正常供暖)。

六、乙方扣减取暖费应提供有取暖户及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投诉记录或故障记录。遇取暖户投诉或是供暖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在乙方提供的记录上签字,如果甲方既不应诉解决问题也不在记录上签字,故意造成乙方扣减取暖费证据缺失的,取暖户或乙方可请公证人员到场对甲方的违约情况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作为扣减取暖费的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并由乙方在结算时从取暖费中扣除。

七、此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安全协议书 篇10

为了强化校规校纪,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学生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自护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其家长)与学校各自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甲:****学校。乙:监护人****学校 部 级 班学生 的家长 ),双方共同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共识并切实遵行。

一、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学生在校期间有义务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全面学习,全面发展,奋发向上。

二、学生应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服从学校管理。

三、学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实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学生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校方免责: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五)、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六)、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七)、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八)、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九)、在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中午自行离校发生的;

(十)、因家庭问题的诱因而引起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伤害的;

(十一)、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二)、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十三)、构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为侵害的;

(十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十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学校维护学生合法的合法权益。因学校重大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损失的,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处理的过程中学生和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

六、学校有义务协助学生(及其监护人)处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学生的损失事宜。对由此发生的医疗、抢救、交通等临时性费用,学生及其家长有义务支付和补偿。

七、学生家长(监护人)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八、我校无住宿生,学生应当与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亲友共同居住,监护人承担该学生离校后以及非行课期间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关责任,教育学生不得参与非法出版组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酗酒、赌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殴、拉帮结派、出入网吧等到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

九、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组织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同上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禁止组织有可能发生危险和意外的活动。

十、学生非因学校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参加教学实验,包括微机课,应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纪律。因学生违规违纪发生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十二、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性疾(伤)并意外性伤病须立即抢救治疗而家长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视为监护人委托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其民事代理人,在抢救等到有关文书上签字,其法律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学生出现突发性疾(伤)并意外性伤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

十三、学生监护人电话: ,信函通讯地址: 。为其子女在****学校学习期间,监护人与学校间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十四、本协议适用于*****学校在籍的学生。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各执一份,签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本协议书由****学校负责解释。

甲方:****学校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学校 部 级 班学生:

监护人: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