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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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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证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公司、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公司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组 长:***

副 组 长:**** **** *** ***

成 员: 部门、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

2.2职责

 2.2.1 组长:负责提供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所需的资源;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计划,指挥救援工作,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2.2 副组长:协助组长安排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实施应急计划的培训与演练。

2.2.3 成员:负责实施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事故现场的保护、无关人员的疏散、医疗机构的联系、伤员的运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 应急响应

3.1 应急处置

 3.1.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

 3.1.2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1.3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1.4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3.1.5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2信息报告

 3.2.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2.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3应急启动

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相关人员、救助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3.4善后处置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公司领导小组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应按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恢复应急准备状态。

4应急资源

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工作,同时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4.2其他资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救援、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司财政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报警电话:

公安报警:110 交通报警:122 急救电话:120

公司电话:

公司总经部电话:

公司安保部电话:

客车公司电话:

5控制要求

5.1预案演练

 5.1.1 各单位组织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

 5.1.2演练形式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全面演练方式实施。

 5.1.3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培训

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各有关部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培训内容,增强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部门、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的安全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师生集体乘车外出时,租用车辆的驾驶员要求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二、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保险介入。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3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生产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机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在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公司各车辆使用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3.1 应急处理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提取证据。

1.3.2应急处理要服从指挥机构命令,有条不紊,防止忙中出乱。

2 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职责

2.2.1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协调工作;

2.2.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2.3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总体指挥,部署阶段性工作;

2.3 应急处理办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2.3.2成员组成:由安全监察部和事故单位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2.3.3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2.3.4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门负责领导。

2.3.5成员:安全监察部安全专责及事故部门相关人员。

2.3.6成员职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伤员救治、证据采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保险索赔等具体处理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 .1预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车。

3.1.3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三检”制度,及时消除车辆缺陷,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止“带病车”上路行驶;

3.1.4 加强车辆动态管理,严格查禁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对当日派出车辆要随时掌握动向,从出发、到达、返回要形成链接,直至车辆安全回场入库。

3.2.2 恶劣天气要严格车辆派出,必要时增加带车人员,保证车况完好,备好防滑工具,和驾驶员保持通讯联系。

4 信息报告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援,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1.2 事故单位要迅速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3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24小时内报告市公司安监部。

4.2通讯联络方式

4.2.1 公用电话: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车辆保险(中保)报案:95518;

4.2.2 内部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5 应急分级

5.1应急分级

5.1.1 发生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的轻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1.2发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 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一般规定

6.1.1 事故单位接到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迅速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2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6.2.1 电话详细了解事故地点、伤亡等现场情况,指导事故当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险公司报案。

6.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 应急处置

7.1应急处置

7.1.1事故单位相关人员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配合交警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识,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车辆应当开启闪光和示廓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对被挤压困在车内或事故引发火灾的,应立即要求消防人员排除险情。

7.1.2 立即开展事故救援、救护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现场,必需要移动现场事故车辆或其他物体时,应做好标记。

7.1.3 在施工现场、设备区内各类汽车、特种作业车发生事故应纳入应急事故紧急救援。事故单位、安全监察部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

7.1.4 在设备区发生的车辆事故,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时,先救人,后其他,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行的相关操作规程,减少设备损失。

7.1.5 伤者已送医院的,应派人员到医院了解伤员伤情,通知事故单位根据需要垫付抢救费及安排护理人员。

7.1.6 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7.1.8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救援事故车辆,领取并保管车上物品。

7.1.9 根据现场情况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现场证据资料。

7.1.10 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8 应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印制电话表,保障应急联系。

8.1.2 固定值班车辆,根据事故特点,备好乘用车、吊车、拖车,随时进行车辆抢险。

8.1.3 准备好应急工具、修理人员、拖车绳索、防滑链、警示标志,灭火器具等。

8.1.4 做好医疗保障,备好药品,随时进行急救。

8.1.5 成立应急抢险队,招之即来,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救援。

9 后期处置

9.1 后期处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9.1.2 办理伤者出院及结算手续,致残者进行伤残鉴定。

9.1.3 事故车辆维修并结算。

9.1.4 申请公安事故处理部门或法院进行事故调解结案。

9.1.5 根据调解协议进行经济赔偿工作。

9.1.6 整理保险索赔资料进行保险索赔工作。

10 附 则

10.1 附则

10.1.1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10.1.2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4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

四、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险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护事故现场。

2.应急行动组职责:

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救护组职责

制定各种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五、应急准备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全体人员学习交通知识及交通安全、防护等等并储备急救药箱、担架等应急物资,以被应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自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 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 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 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 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七、 事故调查

事故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按事故性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的事故调查报告。

最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1.4 编制原则

1.4.1 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1.4.2 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1 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2.2.2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2.2.3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 应急事故通报

3.1 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3.2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3.3 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3.3.2 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3.3 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3.3.4 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3.5 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3.3.6 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3.3.7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8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 救援响应

4.1 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 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 现场救援

5.1 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5.2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5.3 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5.4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5.5 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5.6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 善后处理

6.1 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6.2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3 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6.4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 罚则

7.1 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2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 附则

8.1 管理与更新

8.1.1 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8.1.2 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8.2 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