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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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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

《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2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