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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的教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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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的教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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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的教案文章

 (一)对社区的认识有待深化。

第一,对社区建设的主体认识模糊。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

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认识不够,对居民的服务意识不强,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从而形成对政府的依赖性,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比较滞后。

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社区忙于应付,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

第二,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识模糊,还限于社区就是办办证明、管管卫生的层次,对社区工作的参与意识不够。

很多单位的居住小区自成体系,小区资源开放程度不高,对社区工作不关心、不支持;居民有事仍然习惯找单位,对社区活动缺乏了解,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二)社区服务有待深入。

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凝聚社区力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城市社区服务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开展。

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

各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另外,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还很欠缺,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服务还没有深入开展,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

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

除了广场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人气较旺外,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层细胞,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文明和稳定发展,对促进城市管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着重要意义。

针对泰山区社区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作用,教案《学习教案3》。

——提高对社区居委会法律地位的认识,避免居委会变相成为政府的下属机构。

社区建设的主旨是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使居民获得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亲情感,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建设社区的积极性,从而使社区成为社会的“减震器”。

应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指导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区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关系,形成共同改善社区经济、社会及文化状况的局面。

同时,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治安、教育、科技、文化、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以社区作为平台,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将工作开展到社区,并真正做到工作人员进社区。

——认真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使责、权、利统一起来。

一是对部门转移延伸给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清理和规范。

对确需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行政性和临时性任务,可按照社区管理人口数量制定社区工作补贴标准,由相关部门及时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二是所需人员由社区居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社区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监督;三是明确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权,尽量将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交由社区,而政府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行政管理。

同时要避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避免社区承担本应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

 (二)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社区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但目前服务设施有限,成为制约市区社区服务能力提高的“瓶颈”,要下大力打破这个“瓶颈”,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一是加快发展社区服务。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针对社区就业、文体、教育、体育、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政府与民间的关系。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善公共服务方式,同时支持各类民间组织发展,让它们积极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防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

2、部门指导与社区推动的关系。

有关部门要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结合本单位业务,积极制定社区工作方案,指导社区开展服务工作。

既要防止撒手不管、一推了之;又要防止相互争利、引发矛盾。

3、市场与志愿服务的关系。

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企业,鼓励待业人员、下岗职工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社区服务,同时,要提倡中华民族互助互爱的美德,注重志愿服务队伍的培养,将社区志愿服务的经历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