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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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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1、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xxx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科任老师担任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资金管理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按照个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制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独立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5、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目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6、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档案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包括:

一、贫困生建档

(一)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二)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困难学生统计表

二、贫困生申请

(一)贫困生申请表

(二)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银行回执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x),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2

为使我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生活费补助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生活费补助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校学籍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生活费补助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就餐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学费等行为。

8、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教育局同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4

为了保护好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资助等项工作的纸质档案,维护纸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

三、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四、档案资料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

五、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

六、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七、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八、年终组织相关收集整理有关资助资料,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我乡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图表等)、材料、声像、电子资料、原始数据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学生资助档案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应加强对本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学生资助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构成与归档

第五条 学生资助档案原则上分为文件类、上报审批信息类和原始材料类。

(一)文件类:各级资助文件,重要资助会议、会谈记录,来信来访及调查记录, 核查通知及回复,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上报审批信息类:贫困生认定表、资助审批表、各类资助统计报表、资助资金发放领取名册及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

(三)原始材料类:各学校的贫困、低保、申请等原始材料。

第六条 归档的资助档案材料应做到规格规范、字迹工整、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情况。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要求。

第七条 各校对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电子信息等)要及时归档整理完毕并立卷装盒。

第三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资助文件类、上报审批类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服从学校统一规定;学生原始材料类档案保存期限执行上级资助管理部门要求。

第九条 各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人员调动或离开学生资助岗位时必须办理学生资助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条 各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统计制度

第四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利用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学生资助档案不对外开放。上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学生资助档案。

第十二条 受助学生要求查阅本人档案的,须经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老师同意。

第十三条 外单位查阅我校学生资助档案,须经学校资助领导小组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四条 各学校负责本学校学生资助档案的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 各学校不得擅自销毁学生资助档案。对保管期满的学生资助档案,学校负责老师应及时向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