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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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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总结的介绍

工作总结,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间有一条规律: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

二、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一晃而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活动告一段落了,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大家知道工作总结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1

为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任务。近日,峡城乡召开2021年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体乡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136号令)、《定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政府12号令)和《甘肃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定西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以及《渭源县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传达了全县2021年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启动会和业务培训会会议精神,印发并全面解读了《峡城乡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事关民生保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由于全乡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方面,对城市低保政策落实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少、重点任务推进安排部署少、阶段性考核抽查少,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此次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解决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工作职责不明晰、对象认定不准确、补差确定不合理、核心操作不到位的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补差合理、群众满意。

一、以吃透政策规定促进工作落实。

社乡村两级干部要认真学习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政策依据。

二、以规范程序标准促进工作落实。

要严格执行《峡城乡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宣传动员、提交申请、入户核查、信息比对、听证评议、公开公示的程序要求,按照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信息核对、入户核查,综合审核、抽查审批三个阶段的时间要求,稳步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三、以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成立了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业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乡人大主席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负责工作协调、指导和督查。以敢啃硬骨头和不怕捅“马蜂窝”的勇气和魄力,对突出问题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治理活动不走过场。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2

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围绕应保尽保,《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1-3月期间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4户7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3302户4417人;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数68人;重点对象排查人数7924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3350人,其中包括临时救助163人、低保3181人、特困供养6人。

二、疫情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3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xx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510元/月.人提高到542元/.人,提高6.2%。

截止20xx年3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8612户、112252人,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62.3元/人。1-3月全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06户、1292人,累计新纳入低保对象3016户,5155人。经过各旗县区自纠自查,市民政局督查、入户核查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并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疫情期间简化工作流程,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疫情期间,为了使贫困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全市救助工作秉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民生兜底保障职责。优化简化各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时,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根据情况也可以取消信息核对环节,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困难情况证明,提高工作时效。

(三)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生活

自3月3日至今,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组件网络交流平台,对低保人员进行抽查,旗县区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数不少于10户,市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不少于18户,保证了解疫情期间所有低保家庭生活状况,不漏掉一户,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306户,旗县区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848户。

(四)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挂牌督战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成立6个挂牌督战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农村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继续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确保整治实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困难群众进行摸排,尤其是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发生特殊群体的“脱保”“漏保”问题,要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监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经常性、阶段性地对全市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开展自查、互查,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一季度大部分旗县区能够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个别地区因财政资金困难导致未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