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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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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精选5篇)

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1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督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3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安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安委的要求,规范和强化我局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局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我局干部职工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泸溪县农业局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事件领导小组。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因素,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四、预测与预警

农业局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注意收集在本局可能会造成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农业局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以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二级机构及乡镇农技站各做为一个安全责任区,分化多个安全责任区,每个负责人为责任区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调度会,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某一个专题,如防火工作、危险源排查工作等进行工作调度;二是领导小组不定期就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未来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二是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三是对重点安全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改、复查、上报的记录;四是与二级机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五是安全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和各种安全宣传工作的活动记录。

4、建立地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机制

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排除安全生产隐患,首先要以日常检查为主。建立以安全责任区为单位的自查、互查和抽查的工作机制。责任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还要定期组织各个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进行互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某个责任区的单位进行抽查。

5、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是一项重点的工作。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活动。

6、制定信息上报制度

农业局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农业局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二级机构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农业局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快速将动态信息报告县安委及相关单位。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

五、处置与响应

1、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农业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于一般性、较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县安委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通过电话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也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农业局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在接到上级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后,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生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向上级报告。

4、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农业局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二级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六、责任与奖惩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级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及省政府办公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为主线,以强化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推进农机全面监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努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现代农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二遏制、二增强、二规范”工作重点,即一是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农业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是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二)工作步骤。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xx年4月为部署阶段;xx年5月至xx年11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xx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督促检查阶段;xx年12月下旬至年底为总结提高阶段。按有关规定,请各市州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单位于4月底前,将本区域、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报省厅,并在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上季度工作情况小结;xx年1月10日前报全年该项活动专题工作总结。联系部门:厅农机安全监管处,电话:,邮箱: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重点单位、岗位、环节,要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员。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实施和完善“十二五”规划中安排农业安全生产有关项目。要按照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等会议,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农机、农能和农场系统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加强对本领域企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学习、探索农机具安全保险新途径。切实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2020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三)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事业单位日常治理的重要内容。要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情况;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时节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检查沼气工程、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以及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较大隐患层层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农机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违章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切实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登记、检验、发放牌证等行为,把好“准入关”。要对农业机械牌证办理业务组织开展一次清理整治,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擅自扩大标准等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制定提高“三率”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加强对各级监理机构的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督促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农机监理机构在办理拖拉机运输机组登记时,严格要求拖拉机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要督促保险工作部门,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对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对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行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为民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办事。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六)严肃事故查处,不断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地要组织完善相应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事故。要进一步开展农机事故统计调研、分析,探索建立农机事故指标科学控制机制,促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上来。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和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各地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各项工作,以及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并为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三)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安全生产形势。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交流,促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模式,及时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互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互相交流学习,并将工作动态以信息等方式报省厅,同时要努力查找存在的问题,思考解决对策,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消除农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20xx年农业生产平稳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秋收现场等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秋收冬种农机作业安全。依托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农机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全市渔业船舶的检查,重点检查渔船适航性能、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渔船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投入使用。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及电力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全市水域内日常巡查工作,在一些重点区域开展蹲守执法,并加强夜间检查力度。

(三)深入开展农家乐安全检查。检查主要对象为经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农家乐经营点(户)、休闲农业基地,以及以农民为主体经营的乡村民宿。重点排查消防、食品卫生、游乐设施、房屋等安全隐患,完善电器安全和警示标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民宿经营户对住宿游客要做到一客一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农家乐安全经营无事故。

(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结合省农产品安全放心县创建,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农业生产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限)用农药、农药间隔期不到位和乱用滥用投入品等情况;是否存在生产记录档案未建或记录不完整,未公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情况;是否存在已列入的追溯主体安装设备后擅自拆除、系统未用、相关信息和数据未上传等情况。对农资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建经销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全、是否建立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制度等情况;是否存在经销禁用农药、违禁兽药和假劣农资等情况。

(五)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护林员包片巡查制度,加强对林区的巡查检查,全力做好林区及周边火的管控工作。在进路口等周边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区域,树立森林防火标志,对林下可燃物堆积等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整改。要加强日常检查,严控火进。对森林防火器材、森防物资等进行检查,及时维护保养或更新,保证其使用正常、性能良好。要强化消防演练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提高突发林火应对处置能力。

(六)强化沼气安全管理工作。未完成废弃沼气池拆除工作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处置工作。加强沼气使用管理,对保留的沼气池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户《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沼气池设施以及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沼气池日常维护情况等,杜绝沼气安全隐患。严禁在沼气池周边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日-1日)。各镇(街道)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主体发出整改通知书(见附1),明确整改限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抽查督查阶段(20xx年1月1日-2月20日)。各镇(街道)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开展强化检查。市农经局分条线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镇(街道)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并视情况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确保检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2月下旬)。各镇(街道)汇总梳理大检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薄弱点,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完善对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农经局成立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部署。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职责、属地监管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本方案检查内容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道)要落实好人员力量,抓紧时间,立即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工作。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被检查主体敷衍对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严处理。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主体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要第一时间通知市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镇(街道)要以大检查为契机,对被检查主体开展面对面的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类农业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四)加强统计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要积极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及时在农经在线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加强检查台账资料的保管和数据统计,在大检查开展期间,每月27日前将《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月度汇总表》(见附)通过公交换平台报送至市农经局办公室(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