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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故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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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故处理决定1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xxxx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xxxx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xx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4月18日

关于事故处理决定2

各车间、各部门:

公司在年月日收到xxxxxx公司电话通知,于20xx年6月24日生产的1050米xxxxx经检测xxxx值不合格,对方公司要求调换产品。20xx年月日,公司组织质检部对内部库存的进行检测,出现部分产品不合格现象。本次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xxxx元,并在客户中造成恶劣影响,损害了公司在客户中的良好信誉和形象。公司于20xx年月日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涂覆布质量专题分析会议,会议讨论认为,造成本次质量事故的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1、xxxxx配方的更改。

2、原材料性能不稳定。

3、xxxx不均匀。

4、车间生产人员减少生产程序,未按工艺规定进行操作。

5、质检科反映情况力度不够,未能引起生产重视。

造成本次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分管领导对产品质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不力造成,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人员作出经济处罚:xxx:1000元xxx:1000元xxx:1000元xxx:1000元xxx:600元xxx:400元希以上人员吸取教训,认真做好xxx的配方调整、工艺操作管理等工作。同时,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强化产品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生产操作,杜绝类似质量事故的发生。

xxx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4日

关于事故处理决定3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监理公司,各有关单位:

20xx年9月5日22时10分左右,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侧,由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施工的西西工程4#地项目,在进行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在模板施工中不按有关模板施工的法规和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有关法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就违章指挥施工,其更为严重的是在全市进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大检查中,不按大检查要求检查模板施工的方案编制和方案的审批及专项施工的检查验收要求,最终导致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对该工程实施监理时,不按法规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其最为严重的是在浇筑混凝土前本应有监理签字方可浇筑,但这一重要环节该监理公司也没有按规定实施。鉴于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和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述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现决定对其处理如下:

1、建议建设部给予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降低一级施工企业资质。

2、建议建设部对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降低一级建设监理资质。

3、提请河北省建设厅对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处理。

4、取消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十二个月。

5、责成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立即对其在北京市所属的施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

6、取消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十二个月。

同时,经研究决定,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地工程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作为方案审核人,在方案未经有关专家论证且未上报审批的情况下,要求劳务队按方案搭设模板支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技术责任。李乐俊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地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在对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情况下,对方案审查草率,未发现方案中的错误,且未将方案上报审批;对于模板支架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仍在进行搭建的情况未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技术管理责任。杨国俊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西西工程4#地工程项目部监理员吴亚君,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制止项目部进行混凝土浇筑,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吴亚君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西西工程4#地工程项目部总监吕大卫,未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履行职责,在明知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默许项目部进行混凝土浇筑,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吕大卫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建议建设部吊销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地工程项目经理胡钢成,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上报审批且未经监理部门批准,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组织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胡钢成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建议建设部吊销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责成中国xx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第xxxx建设公司对事故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彻底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