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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结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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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有关部门:

毕业班结束工作的通知

20XX年我校有应届毕业生3453人,其中本科2446人,专科1007人(含徽师281人),我校毕业生派和遣时间为6月23日,离校时间为6月25-26日。为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维护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毕业生离校前这段时间内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组织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鉴定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是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的重要档案,各院系要认真组织毕业生严格按要求填写(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辅导员要以对毕业生负责任的态度,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回重填。

(2)毕业生“自我鉴定”一栏,要求毕业生对自己大学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奖惩等等各方面的表现做出全面、客观、详细的陈述。辅导员要教育毕业生对自己负责,不能用三言两语概括性的描述来作自我鉴定。

(3)“班级鉴定”是班委对毕业生在班级生活中的表现、成绩等方面的客观全面的评价。忌空洞无物的大话套话,不允许只填写“同意本人鉴定”。

(4)“辅导员评语”是班级辅导员对毕业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实践等等各方面的能力、才干等情况作出的客观全面的鉴定。要从“培养人”的高度,对毕业生在成长过程中的表现作出公正评价。不能只填写“同意班级鉴定”。

(5)“院系党总支意见”可以对辅导员评语作出更正和补充。

(6)《毕业生登记表》送校办审核盖章前要按照学校档案工作会议规定整理。

①每个班级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张名单附在前面,标题为“XX级XX专业XX班学生名单”后面用括号说明是专科或本科。名单的内容要求有序号或学号及学生的名字。请尽量将学生名单压缩在一张A4纸上。

②毕业生登记表在左下角用铅笔标上与名单上一致的序号。

③毕业生登记表按名单上的顺序理好。

(7)《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成并按规定要求整理后,各院系组织于6月12、13日(周六、日)集中送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学校审核采取流水作业,以院系为单位的方式进行,请各院系收齐所有班级的《登记表》后,至少派3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协助校办工作。《毕业生登记表》一份留学校档案室存档,另一份务必要拿回本院系,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2、毕业生档案提取及归档材料的整理

(1)请各院系安排毕业班辅导员将本班毕业生原高中时期档案于6月17日前从学生处领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2)毕业生入档资料:①学籍表;②《毕业生登记表》;③派遣报到通知单《报到证》存根,即所谓的“白联”;④每学年的奖惩材料(评优材料、处分文件等);⑤教师资格证材料;⑥实习鉴定表;⑦勤工俭学及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3)特别提醒:装档时,请辅导员务必认真负责地复查核对,尤其是对同名同姓学生的档案一定要核实无误,以免出现封面与材料张冠李戴的差错和重要档案材料的遗漏。

3、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留校问题

(1)未就业毕业生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本人档案暂存学校的,请于6月25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各院系将毕业生的申请贴于其本人档案袋的背面,并将留档毕业生基本信息(专业、姓名、性别、生源地)用EXCEL文档报给就业指导中心姚莉丽老师处。

(2)暂存学校的档案将统一转交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毕业生本人须在20XX年9月1日之前前往市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档案保存最长时间为两年。

(3)未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派遣单位确认档案是否到达,避免超过邮政局机要科规定的期限而无法查找档案去向。

4、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20XX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奖金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5、“专升本”及考研

(1)读“专升本”或硕士研究生的'同学不发《报到证》。请这批毕业生将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送至所在院系,由院系负责贴于其档案袋封面上,以便分检、邮寄。

(2)考取“专升本”或硕士研究生而不去读的毕业生,须在6月18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缴回《录取通知书》原件,由院系签署意见后,统一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予以派遣。

6、派遣时间及派遣计划核对

(1)时间:6月22日到合肥,23日开始打印《报到证》。

(2)派遣计划核对:“黄山学院20010年毕业生派遣计划数据”将于6月21日上报省教育厅,一旦省厅审查通过即不得随意变更。派遣计划数据于6月13-18日核对,请各院系通知毕业生网上认真核对,需要改动的,毕业生告之辅导员,辅导员报院系,由院系开具更改证明,加盖院系公章,送到就业指导中心。签妥《协议书》并需依据《协议书》派遣的的毕业生,请于18日前将《协议书》送交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便根据《协议书》派遣,否则派回生源地。

7、文明离校手续

(1)毕业生离校前必须按《毕业生离校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办清所有离校手续,请6月17日下午以院系为单位到学生处统一领取《毕业生离校清单》。

(2)毕业生在办妥离校手续后,《毕业生离校清单》统一交本班辅导员审验留存。

(3)6月24-25日,辅导员凭审验的《毕业生离校清单》向毕业生发放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

(4)报名参加预征兵的毕业生,离校前请至学生处领回审核完的《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

(6)特别提醒:《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非常重要,原件没法重办!请妥善保管,谨防失窃!

8、文明离校活动

(1)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毕业生文明离校暂行规定》,切实制定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电子文档报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2)各院系要组织一系列有意义的毕业教育和毕业典礼等纪念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和谐、欢乐有序、积极向上、安全文明的校园毕业氛围。

(3)对毕业离校期间违纪的毕业生,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缓发《报到证》、纪律处分;对违纪后逃离学校的,将通报其工作单位和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至取消其派遣资格。

9、欠费学生的毕业手续按学校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