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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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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月重点组织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警示教育活动通知,欢迎欣赏与借鉴。

警示教育活动通知

警示教育活动通知1:

各部、中心,咨询、投资、新能源公司:

为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预防职务犯罪,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纪律性。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决定组织处以上干部参观北京市良乡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参观服刑人员监舍和生活劳动区、观看录像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二、参加人员

各部、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请于6月12日前将参加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报送至监察审计部。

咨询、投资、新能源公司选派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一人报名参加。

三、活动时间

20**年6月**日下午半天,12:45公司大楼前乘车准时出发。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参观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报监察审计部。

2、参观人员需通过安检,参观中不得将手机、钱币、水果刀、指甲刀等物带入监区。

  监察审计部

  20**年6月3日

警示教育活动通知2:

各镇街党(工)委,各园区(景区)党工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推进全县“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年2月15日至20**年3月20日

二、教育形式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县内红色教育资源和金桥监区、县检察院、县法院等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头接受教育,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纪委研究室,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活动照片等请发送至邮箱。

  金乡县纪委

  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