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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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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 2016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2016 年 2 月 2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本科招生信息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 2016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50 人

注:具体招生省份以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机制

1.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本科招生信息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