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管理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是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的。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的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教师管理条例 篇1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包括总则、聘任、行为规范、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附则五项内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教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教师聘任工作由校长负责,在聘任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校委会的监督作用。
三、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1.对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认识和感悟,并能身体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党的教育事业。
4.男性教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师聘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双向选择,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基本程序如下:
1.学校向教师公布教学岗位设置情况和任职条件,供教师选择。
2.教师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提出应聘申请。
3.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教师意愿以考试方式进行初选,报校长室审批。
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参考个人意愿以讲课形式进行再选,确定聘任。
5.公布聘任结果,签定聘任合同。
五、学校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可以对教师不予聘用;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教师职务。
六、学校解聘教师或教师辞聘,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章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礼仪规范
1.在校衣着整齐,化妆自然得体,不浓妆艳抹。
2.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同事间应搞好团结,不打架吵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组,不打击诽谤在教育教学上作出成绩积极向上的教师。友爱同事,团结合作,真诚待人,同事见面主动鞠躬问好。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学生问好应还礼,自觉使用普通话。
4.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接听手机。
二、教育教学规范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职工都要主动关心每位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
2.课前准备要充分,提前一分钟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必须带领学生进入),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接待家长。
3.上下课规范行礼、问好、道别,准时下课不得拖堂。
4.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字迹工整清晰。
5.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时抓差缺。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6.重视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学生思想道德。
7.活动课兼任教师要落实好岗位职责,保证四到位(场地、人员、器材、辅导),切实抓出效果。
8.严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天关的娱乐活动。
9.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增强教育合力。
10.树立良好学风,刻苦砖研业务,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生活规范: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请假,回来要销假。
2.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笔记。
3.值日教师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齐、美观、舒适。
4.多层次、多渠道关注学生,主动纠正学生不良卫生习惯。
5.爱护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食堂排队打饭,安静就餐。
四.学习规范:
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参加学习,具体参见《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学习方案》和《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培训方案》。
第四章 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学工作要求
(一)备课:备课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具体包括备学生与备教材两部分。
1.备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全面了解学生、贴近学生是整个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心理、身体状况、兴趣趋向及意志力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学的正常进行与教学效果的彰显,因而教师备课时首先要结合学生原有的基础制定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经过备课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组通过和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如中途需要变更授课计划,须经教务处批准。
2.备教材:教师必须反复认真地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并根据教学要求,须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上课前对教案反复修改,严禁无教案上课。经验比较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可写简案,其他教师写详案。不论详案简案,每节课都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清晰的教学过程,要提出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和分散难点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学结构,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记录。
3.备课组全体教师要及时集体备课,共同研究相关教学段的要求、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思维的手段,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基本达标检测试题。
附:比较规范教案基本内容
1.教学课题
2.教学达标要求 3.课型 4.教学重点、难点 5.教具准备
6.教学过程(包含备学生) 7.小结 8.板书设计 9.作业设置 10.教学反思
(二)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学目标明确。要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的实际。
教学内容正确。教学内容要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以及对事例的引用,都要准确无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并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将德育渗透于教学之中;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恰当。教学方法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既要符合认知规律,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要努力提高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制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语言要准确、规范、精练、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授课。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简洁,布局结构合理,体现讲课的重点和过程。要注意仪表美,教师仪表要端正大方,教态要亲切、自然,表情、动作要自然生动。体育教师上室外课要穿运动鞋。
严格上课规范。教师应该在上课前1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隐性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下课要严肃师生礼仪。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调课、不提前下课,不中途离开教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的坐立姿势。
(三)作业的布置和处理: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进行精选,作业量要适当,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凡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行钻研,对各种解法都要心中有数,并根据作业的难易和容易出现的问题,都要心中有数。
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字迹端正、整齐清洁,过程完整,格式规范。不准抄袭作业。
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错改、漏批,批注要工整,符号要统一,记分要客观公正、规范。作业成绩以优、良、中、差评定,并注明批改日期。评语要鼓励性,批改方式可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对基础差的学生,提倡面批;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评讲;对做错者,要令其课后订正。
关于作业要做到“四有四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改。
(四)辅导: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不可缺少的环节。
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对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能完成学习任务。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组织好课外学习小组,以促进其进一步提高。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间互帮互助及组织学习“一帮一”小组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有记载。辅导时要有全局观念,兼顾其他学科。
(五)练习: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考核是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的综合检查,是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
各科教学要加强平时的学业考查,应该把课堂提问记分、课堂练习记分、作业记分、周末考查折算为平时成绩。
考前教师要帮助学生进行复习,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从学生实际出发,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试卷要难易适当,分量适中,内容科学,卷面整洁。
要认真监考,严肃考试纪律,严禁作弊,及时认真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实事求是的反映学生的真实成绩。
期中、期末考试后,应该认真阅卷,并及时做好成绩(等级)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认真研究并改进教学措施。
二、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教师自查、教研组集中查、学校(教务处)统一查”,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学生作业,每日进行上课巡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罚。如以下行为则属于扣分项目: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有私定教辅材料并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
3.旷职一天或旷课一节。
4.不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
5.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监考、阅卷老师违反有关规定。
6.上班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擅自调课,擅自停课。
7. 私自随意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
8.未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
9.未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备课活动等。
10.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
11.值日工作不及时到位。
12.上课、集体活动时间、会议时间接打手机。
13.未按照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偿家教。
15.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人员(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师管理条例 篇2
第一条 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 教师资格证书的主要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二)持证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并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钢印;
(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
(四)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五)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其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编号相一致;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和认定时间。
第六条 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出借、涂改、转让。
第七条 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八条 持证人取得新的教师资格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重新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 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十条 持证人被撤销或者丧失教师资格后,教师资格证书由批准撤销或者丧失教师资格者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回,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撤销原因及时间。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按规定再次取得教师资格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教师资格证书备注栏中注明曾经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批准单位及时间。
第十一条 教师资格证书规格为25开、14.5CM×20.5CM,双横开式样,共8页。封面、封底为咖啡色磨砂革,内页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造币总公司生产供证书使用的代号为103—3的无光防伪纸。证书内页中的国徽和部徽均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套印,在紫外光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第二页中间部位采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形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字样;第七页正中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形套印教育部标徽,上述隐形内容在紫光灯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
第十二条 教师资格证书使用全国统一的编号方法。编号共17位,其含义为:
证书编号的前四位为年度代码,为认定教师资格年度编号;第五、六位为省级行政区代码,代表发证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标准;第七、八、九位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代码,代码数字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第十位是教师资格类型代码:“1”代表幼儿园教师资格、“2”代表小学教师资格、“3”代表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代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代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代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第十一位是性别代码,“0”代表持证人为男性、“1”代表持证人为女性;第十二至十七位是序号代码,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本年度内发放的所有教师资格证书按办理的时间顺序不间断递增统一编号。
第十三条 教师资格种类必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的全称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中需填写的文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证书中涉及的所有数字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有条件的地方,要使用计算机打印。手工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使用钢笔,并使用碳素墨水或者蓝黑墨水。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对发放非法印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单位和责任者,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变造、倒卖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资格证概况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行业所必须具备的执业证书,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都应当具备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种是参加国家统考,一种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国家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东,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层级,不同层级考试科目不同。根据规定,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附加用途
使用教师资格证在全国各大正规书店买书享受打折优惠,具体折扣随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