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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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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干部培训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干部培训规章制度

干部培训规章制度1

一、为提高本局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对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培训制度。

二、机关干部职工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工作性质、职能和职位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等。同时,加强计算机知识和wto等知识的`培训。

三、我局对职工培训一是要积极按时完成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调训任务;二是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适时开展对口业务培训,年初要有培训计划,尤其是要抓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培训,要联系好教材、师资、场地等。

四、对新进入本局的人员进行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

五、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任职培训,应在到职前完成,确有困难的,应先到职后培训,但须在到职1年内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晋升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规定的任职培训,不合格者允许补训一次。

六、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随时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主要是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

七、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以增新、补充、拓宽丰关知识为目的的更新知识培训,每5年为一周期,每人每年参加更新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可采取集中时间进行培训。

八、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视为工作成绩,把参加培训学习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干部培训规章制度2

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集中培训。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针对性的要求,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的全市系统的干部集中培训,每期3—5天,培训内容因时、因势而定。

二、在职培训。全办及各处室根据工作职能和职责,开展岗位练兵、拓宽知识视野,提高能力水平。

三、更新知识培训。全办干部要积极参加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培训工作。

四、各类短期培训。凡上级有关部门举办各类短期培训,只要工作、业务许可,经本办领导批准,各业务处室应积极推荐人选参加。

五、岗位培训。为鼓励年轻干部进步成长,增长知识才干,每年各处室都要派1—2名干部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六、初任培训。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进行,时间不少于10天。

七、任职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八、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学习培训,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凡经本办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培训,费用在结束后回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