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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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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1

为全面推进我镇“美丽乡村·清洁先行”工作,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保洁工作及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制度。

一、保洁员的聘用

保洁员由镇环卫部门牵头组织公开选聘,由各办事处作为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聘用的保洁员要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服从镇环卫部门和办事处的管理。

二、工作时间

每天早上7:30-10:30,下午15:00-18:00。

三、工具的配备

由各办事处为保洁员统一配置扫帚、垃圾铲等相应的清扫保洁工具,保障保洁员正常开展保洁工作。

四、工作内容

1、保洁员必须按办事处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六边一区域(街边、村边、路边、田边、房边、水边,公共区域)的保洁任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做到每天及时清洁、收集和清运垃圾。

2、保洁员要积极参与镇及办事处组织的各种卫生保洁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要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箱、桶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同时,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

4、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累,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办事处或镇环卫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5、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工作制服。

五、管理机制

1、各办事处负责对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并做好工资审核发放。

2、环卫部门要落实公众评议制度,由督察员对保洁工作实效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工资奖金挂钩:

(1)专人记录:由办事处环卫专干对保洁员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

(2)群众抽查:由督察员和群众代表对辖区清扫、清运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代表评议:由群众代表根据保洁员记录和抽查记录,对保洁员每季度的工作进行评议;

(4)镇环卫部门考核:由镇环卫部门综合群众、公民代表意见对保洁员进行季度考核。

六、请假与离职

1、保洁员因病或因事外出暂不能工作时,需自行找人替班,并向所属办事处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自行离岗处理。

2、保洁员辞职时,必须提前半个月向所属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办事处上报镇环卫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3、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按要求清扫、清运垃圾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保洁员考核不称职的。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加强各村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镇聘用,村使用,服从镇与村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每年选聘1次,每半年考核1次。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主干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4.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二、保洁要求

1.保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完成保洁工作。

2.对本村村道和排水沟及河道实行巡视性保洁,每星期至少清扫3次。一是村道保洁。做到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污,道路面边无杂草,垃圾箱外观和四周保持干净整洁,有移动垃圾箱的,垃圾箱应摆放端正;二是河道保洁。做到无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漂浮物。

3.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每周至少3次),清运时应做到

无泄漏、无扬尘、无污水流溢。

三、监督制度

1.镇政府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随机和村民满意度考核三种办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开展1次,侧重保洁员工作质量方面,确定保洁员的每月应发工资;二是日常随机考核:侧重群众对保洁员工作满意度方面,确定保洁员的年终考核工资。以日常随机考核为主。

镇保洁员考核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村镇规划所、财政所、环保站、纪检、村主干参加,具体负责对全镇各村保

洁员的考核,并对每位保洁员的工资的发放提出意见和报镇长审核。

镇考核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村民对保洁员履职情况的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0597-7560168。

2.镇政府对保洁员的考核是决定保洁员上级补助工资发放的依据。

3.考核实行百分制。镇考核组评分权重30分,村两委干部权重30分,村民满意度权重40分,村镇规划所对各村每次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建册归档。

4.每季度来,镇财务依据镇长签署的由镇保洁员考核组汇总的考核情况照册发放。每人每月月预留留1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发放。年终考核低于80分的,预留的工资不予发放。

5.考核细则。定期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详见《南洋镇村级保洁员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制度

1.镇政府将通过日常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20元,问题严重的扣50元。

3.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离岗、脱岗的,一次扣保洁员工资5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责任区内道路、河道有明显垃圾的一次扣50元。

5.垃圾池满溢、臭气、污水横流、垃圾未及时清运,疏于管理造成成二次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6.若遇重大活动需特殊保洁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每月工资100元。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保洁员是指经公开招聘、报乡镇政府批准,并与所属行政村签订合同,以清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农村保洁员对其所辖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负责。

二、农村保洁员的配备

第四条农村保洁员的聘用条件:

1、热爱环保工作,具备一定的环保业务知识,并常年在本村从事农事活动;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不怕苦、累、脏;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

4、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农户优先。

第五条农村保洁员的`配备:

以自然村为单位,按50—70户约300人左右配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置农村保洁员。

第六条农村保洁员的产生与聘用

农村保洁员一般选择本村的党员群众担任,由村两委采取公开选拔、招聘的方式选择产生。先自愿报名,经保洁会民主评议,交村两委公开招聘,再由当地乡镇政府同意后录用,并与所属行政村签订聘用合同。优先考虑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村两委退任干部、农村困难党员、群众以及低保户、特困户。条件允许的村可由村老年协会、妇女组织来负责此项工作。鼓励素质较好的护林员兼职。

三、农村保洁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农村保洁员负责所属行政村规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主要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

1、按要求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农户垃圾的收集、调运,对责任区内的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

2、积极主动地向群众宣传环境卫生常识,努力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3、主动参与县、乡、村组织的培训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4、爱护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好、使用好环卫设施;

5、发现不良卫生习惯及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

6、督促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农村保洁员的管理

第八条村两委是保洁员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乡镇党委政府是保洁员工作考核的组织者,并对保洁员队伍进行培训教育。

第九条各行政村必须明确本村保洁员的保洁责任范围和岗位工作职责,并建立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第十条保洁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采取灵活动态的管理办法,在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对工作责任心差,不能完成任务的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五、农村保洁员的报酬筹措及标准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乡村清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体系。资金以农户自筹和吸收当地的社会知名人士捐资为主,县乡财政按照1名保洁员各负担1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行政村通过合法程序按照每人1元/月或每户5元/月的标准向农户征收保洁费,保洁费可按月征收,由保洁会定期向村民公布征收、使用情况,并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二条农村保洁员工资500元/月左右,各村可视人口具体情况酌情调整,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基础工资占总额的80%,绩效工资占总额的20%。基础工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要根据季度或年度考评结果而定。

六、农村保洁员的考核

第十三条各乡镇政府和村两委成立专门考核小组,结合县清洁办督查情况,对保洁员队伍开展季度和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对农村保洁员根据工作业绩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

1、积极参与县、乡开展的保洁员业务培训,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清洁卫生知识的宣传,主动参加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计20分,工作未到位,酌情扣分。

2、保洁员必须每天保洁不少于一次,有事需请假,并安排替补人员,出勤率达100%,计30分,每缺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及时清扫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达到村内环境整洁干净,没有卫生死角。计50分,每发现一次垃圾堆积、暴露扣5分,扣完为止。

第十五条考核得分与村级保洁员岗位考核工资挂钩。

1、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发放全年绩效考核工资的100%;并给予适当奖励。

2、得分在70-89分的为称职,发放全年绩效考核工资的100%;

3、得分在60-69分的为基本称职,发放全年绩效考核工资的80%;

4、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发放全年绩效考核工资的50%。

第十六条对年度保洁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农村保洁员由上级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不达标的村级保洁员,予以批评,扣发考核工资,直至解聘。

七、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二○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县清洁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