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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中小学生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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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是小学和中学合称,小学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学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香洲区中小学生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香洲区中小学生招生指南

一、入学材料(现场资料核对时提交)

1、《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拟录取回执》。

2、身份证。提供申请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非珠海户籍的学生父母还需提供香洲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提供申请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给拟报读学校

4、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需为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5、学生相片。提交申请学生的大一寸彩色蓝底相片一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空白处。

二、入学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网上报名时,须按自身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家庭房产信息。如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同时拥有香洲区内全权房产和部分产权房产的,须按其拥有完全产权房产申请学位,不得使用部分产权房产申请,否则按最后一批次随机安排学位。

报名入口:2019秋季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已结束,入口已关闭。

(二)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26日—28日)。属政策性照顾类,或需提交特殊材料的家庭,须在5月26日—28日,到拟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入学基本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须到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也须在报名期间内自行向相应职能部门联系提交。

(三)审核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香洲户籍学生名单(6月14日—20日)。

(五)安排符合入学资格的香洲户籍学生学位(6月22日—28日)。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有拟录取学校结果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六)拟录取的香洲户籍学生现场资料核对,领取《珠海市香洲区2019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招生学位安排通知书》(以下简称《学位安排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七)反馈非香洲户籍学生的信息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7月3日)。招生系统反馈核查结果,请非香洲户籍学生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

(八)非香洲户籍学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4日—31日)。对本人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有异议的,可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不再变更。

(九)相关部门复核积分(8月1日—14日)。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积分。

(十)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8月15日)。

(十一)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名单(8月15日—21日)。

(十二)安排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学位(8月22日—26日)。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有拟录取学校结果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十三)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学生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7日—28日)。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四)阳光分班(8月30日)。被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